# 评估实际施工人请求

> 识别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框定相对方折价补偿、代位或挂靠知情请求

- Skill: `lawyeah-tech/skill-713` (Agent Skill, multi-file: 5 files)
- Install (CLI): `npx skillmds@latest add lawyeah-tech/skill-713`
- Raw SKILL.md: https://api.skillmd.com/api/skills/lawyeah-tech/skill-713/raw
- Safety review: pending
- Works with: Claude Code, Claude.ai, OpenAI Codex
- Category: Coding & Dev Tools
- Author: Lawyeah-Tech (https://skillmd.com/u/lawyeah-tech)
- Updated: 2026-09-17
- Page: https://skillmd.com/skills/lawyeah-tech/skill-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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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实际施工人请求

##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单方立场下，形成“实际施工人请求评估矩阵”：身份识别、合同相对性、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的折价补偿、一审受理时点闸、对发包人的代位或挂靠知情请求、与优先受偿的隔离。

`depends-on` 为空。接受用户、律师、机关或其他来源的等价事实、测算和证据清单。

## 工作边界

正触发：多层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下，实际投入资金、管理和施工的主体要主张工程价款或抗辩该身份。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尚未成争，只要改施工合同或出稿（审查起草领域，本生产线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一般买卖、服务、租赁等无工程建设过程的合同争议（转合同争议解决）；
- 商品房买卖、开发销售或物业服务主轴（转房地产）；
- 农民工劳动关系、工资或工伤待遇主轴（转劳动）；
- 请求主轴是农民工劳动报酬、工资或工伤（转劳动）；
- 主体是与发包人直接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且不涉及借用名义；
- 只要起诉状终稿；
- 用户要求把实际施工人写成当然优先受偿权人且拒绝隔离；

本任务不生成起诉状终稿，不把实际施工人自动写成优先受偿权人，不处理劳动报酬。

## 建立评估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主张方是否自称为实际施工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链条；发包人、名义承包人、各层分包；实际投入的资金、人员、材料、管理迹象；发包人已付和欠付；法域。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

##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材料表面；`A#` 当前一致／承认；`R#` 机关或生效文书；`C#` 合同条款定位；`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Q#` 请求／抗辩；`V#` 评估或稿件版本；`E#` 发送／送达／履行凭证。 另用 `AC#` 标身份，`WIN#` 标一审受理时点，`SG#` 标代位，`AFF#` 标挂靠知情。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法释〔2026〕12 号第 3–7、23 条，解释（一）第 1、44 条和民法典第 535、791、793 条。解释（一）第 43 条仅在一审受理于 2026-06-30 前时作为时点接口核验。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主体、程序文书状态和问题清单；请求／抗辩的法律结论及期限字段停止。

##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实际施工人方法](references/method.md)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 1. 身份识别与劳动分流

实际施工人是无效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链条中实际投入施工的民事主体，不是受劳动合同约束的农民工。出现工资表、考勤、社保、个人提供劳务时整段转劳动，本任务只保留工程价款接口。内部承包与挂靠冲突并列，不预先选定。

### 2. 相对性主位：转包人／违法分包人

实际施工人与其直接上层之间的合同虽可能无效，但仍可主张折价补偿。主位请求指向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不得跳过上层直接写成对发包人的全额债权。

### 3. 对发包人：受理时点与路径闸

先核验本案一审受理日是否在 2026-06-30 之后（解释（二）第 23 条）。新受理一审：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单位或个人请求无合同关系的发包人支付折价补偿款或赔偿损失，标 `现有依据不支持`（解释（二）第 6 条），不得写成欠付范围内给付。挂靠：仅当材料支持发包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时，打开解释（二）第 4 条折价补偿接口，并通知出借资质企业作为第三人。2026-06-30 前已受理一审：解释（一）第 43 条只作时点接口，不得写成全国当然现行规则。

### 4. 代位接口与优先受偿隔离

对发包人的法定主通道是解释（二）第 7 条／解释（一）第 44 条／民法典第 535 条代位，须检验怠于行使和到期债权。不得与已关闭的第 43 条路径重复计入。优先受偿权主体原则上是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解释（一）第 35 条）。实际施工人主张优先受偿必须标待核并写最强反方，不得写成当然成立。

### 5. 证据、最强反方和下一步

身份证据：资金投入、材料采购、现场管理、工人组织、签证签字习惯。最强反方：合法专业分包、仅提供劳务、发包人已付清、主体是挂靠企业而非个人。起诉材料转专项起诉原子。

##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立场或授权不明；利益冲突未解；基础主体、工程或文本无法建立；用户坚持伪造签证、隐匿不利资料、威胁、破坏现场或违法取证。
- `字段停止`：法域、日期、文书送达、动态规则未核验。
- `目标停止`：主目标已变为本任务不得交付的终稿。


##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references/output-contract.md) 十节交付。正触发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边界见 [路由](references/routing.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