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ase Desist

> 起草侵权警告函（发送模式）或对收到的警告函进行分诊（接收模式）。当依你的 执法姿态对侵权人主张权利并发送校准后的警告函，或对收到的警告函进行分诊生成 结构化选项备忘录附建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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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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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ase-desist

两种模式。选一：

- `/ip-legal:cease-desist --send` — 起草警告函，校准至你的执法姿态。发送前运行响亮的关口。
- `/ip-legal:cease-desist --receive` — 对收到的警告函做分诊。产出选项备忘录附建议。

## 指令

1. **读取实践档案。** 加载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如含占位符，停止并提示运行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
2. **检查事项工作区。**
3. **根据参数分发：** `--send` 运行发送模式。`--receive` 运行接收模式。无参数时询问一次。
4. **尊重关口。** 发送模式中，响亮关口在草稿落盘前运行。不要跳过。
5. **尊重审批矩阵。** 从 `## 执法姿态 → 审批矩阵` 中提取警告函行的审批人。提取自动升级条件。在关口中呈现两者。
6. **适当交接。** 接收模式中，如果建议坚决回应，提供链入发送模式。如果建议以确认不侵权之诉或无效宣告先发制人，按实践档案升级至外部律师——不要起草。

## 示例

```
/ip-legal:cease-desist --send
/ip-legal:cease-desist --receive ~/Downloads/收函-acme.pdf
/ip-legal:cease-desi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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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侵权警告函主张一项法律权利并要求某人停止做某事。它是IP执业中发送或接收的最重要的
函件之一。发送一封是迈向诉讼的第一步——收件人可在其选择的管辖地提起确认不侵权
之诉，且过度或恶意主张可被用于反制发送人。收到一封启动时限并强制决策。
本技能以该决定应得的护栏处理两侧。

> **对外发送文件（发送模式）：** 起草的警告函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对外函上**勿**包含
> `保密 — 律师工作成果`的抬头。内部草稿、发送前摘要和分诊备忘录保留该抬头。

## 法域假设

知识产权权利具有地域性——中国注册商标的保护限于中国大陆境内。著作权基于国际公约
（伯尔尼公约）具有多边性，但执法和法定赔偿（著作权法第54条 `[法条原文]`）取决于
当地法律。本技能假定事项或实践档案中声明的法域。如侵权行为、对方当事人或管辖地
在其他法域，标注——本稿可能不直接适用。

## 加载上下文

- 实践档案 → `## 执法姿态`、`## IP实践档案`、`## 输出`、`## 谁在使用`
- 实践档案中种子文档引用的任何警告函模板或执法操作手册
- 事项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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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送模式 — 起草侵权警告函

### 第1步：识别权利

> 我们在主张哪项知识产权？
>
> - **商标** — 是否注册？在哪里（CNIPA/其他国家）？注册号和类别？或仅为未注册驰名商标（首次使用日期、地理范围、知名度证据）？
> - **著作权** — 是否登记？作品名称、登记号、日期？或未登记（注：中国著作权登记为自愿登记，可作为初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 - **专利** — 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专利号、授权日？
> - **多种** — 分别识别。

### 第2步：识别侵权行为

> 用具体事实而非形容词描述侵权行为：
>
> - **谁**在做——主体名称、个人、平台账号？
> - **什么**——被控侵权商标、被控抄袭作品、被控侵权产品？附样品或描述。
> - **哪里**——网站URL、电商平台链接、实体零售、社交媒体？
> - **从何时起**——首次观察日期、你能记录的最早使用日期？
> - **证据**——截图、购买记录、监测服务线索、消费者混淆报告？

### 第3步：识别关系

> 我们与收件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
> - **竞争对手**（直接或间接）— 适用标准姿态
> - **经销商/渠道伙伴** — 语气调整；考虑软函路径
> - **前被许可人/前员工/前合伙人** — 合同条款可能适用；引用它们
> - **陌生人/随机侵权人** — 标准
> - **当前客户/合作伙伴** — 按实践档案自动升级；起草前标注

### 第4步：识别诉求

> 客户实际想要什么？
>
> - **停止** — 停止侵权使用
> - **提供信息** — 报告销量、利润、体量
> - **销毁** — 销毁或召回侵权产品
> - **赔偿** — 金钱赔偿
> - **转移/转让** — 转让域名、移交账户、转让被控标识或作品
> - **公开纠正** — 删除侵权内容、公开声明
> - **书面确认** — 在某日前作出合规承诺

**平台投诉并行路径（电商平台侵权）。** 如果被控行为在电商平台（淘宝、天猫、京东、
拼多多、抖音电商、快手小店等），标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投诉路径作为更快、更便宜的
并行路径。依据《电子商务法》第42-43条 `[法条原文]`，平台在收到通知后应采取删除、
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转送通知。平台投诉通常在数天内解决；警告函给侵权人
时间在谈判期间销售库存。两条路径不互相排斥——当行为以平台为主时建议同时提交。

### 第5步：校准至执法姿态

读取实践档案中的默认姿态并应用。

### 第5.5步：对方当事人尽职调查 — 强制性前提

**起草前，运行对方当事人尽职调查并向用户呈现结果。** 每封警告函均带有确认不侵权
之诉 / 恶意诉讼风险敞口，取决于收件人是谁。在用户已审阅尽职调查并确认仍想打这仗
之前，技能不起草警告函。

收集并呈现：法律主体、规模和资源、知识产权组合、诉讼历史、律师情况、确认不侵权
之诉风险、关系风险。

以简短的摘要备忘录在聊天中呈现，**在用户与该尽职调查块交互前不继续起草**。

### 第6步：起草

起草结构遵循中国实践惯例：
1. 发函人/函头及日期
2. 收件人信息
3. 事由 — 简明，不泄露保密策略
4. 权利说明 — 商标：注册号、类别、知名度；著作权：作品名称、登记信息；专利：专利号
5. 侵权事实 — 具体行为描述，附证据
6. 法律依据 — 商标法第57条/第63条 `[法条原文]`、著作权法第52-53条 `[法条原文]`、
   专利法第11条/第65条 `[法条原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等
7. 诉求 — 编号、具体、相称
8. 期限 — 日历日期，确认方式
9. 不遵守的后果 — 校准至姿态（诉讼、行政投诉、平台投诉等）
10. 证据保全要求
11. 权利保留声明
12. 签署栏

**起草规则：** 具体而非形容词；不做过度主张；引用为占位符直至验证；后果语言匹配姿态。

### 第7步：发送前响亮关口

```
┌─────────────────────────────────────────────────────────────┐
│  在此警告函到达任何地方之前                                  │
├─────────────────────────────────────────────────────────────┤
│                                                             │
│  这是供律师审核的草稿 — 非发送就绪的函件。发送侵权警告函    │
│  是法律权利的主张，具有真实后果：                            │
│                                                             │
│  · 它可触发对收件人有利的管辖地的确认不侵权之诉。            │
│    有资金的收件人可将警告函用作选择敌对管辖地的邀请。        │
│                                                             │
│  · 过度或恶意的主张可被用于反制发送人 — 商业诋毁、           │
│    不正当竞争、恶意诉讼等反制主张。                          │
│                                                             │
│  · 它启动了不一定能廉价和解的争议。                          │
│                                                             │
│  函件发出前确认：                                          │
│                                                             │
│    1. 所主张的权利有效 — 注册权利来自注册簿（非假设）。      │
│    2. 主张有合理基础 — 理性的执业者在此事实上会作出主张。    │
│    3. 诉求相称 — 我们要求的救济与行为相匹配。               │
│    4. 有权启动争议的人已批准。                              │
│    5. 对方当事人尽职调查（第5.5步）已呈现并确认。            │
│                                                             │
│  审批人按你的实践档案：[审批人姓名/角色]                     │
│                                                             │
└─────────────────────────────────────────────────────────────┘
```

非律师用户附律师咨询提示。

### 第8步：输出

写入事项文件夹或实践输出文件夹。使用 docx 技能。在聊天中以纯文本展示草稿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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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模式 — 对收到的警告函进行分诊

### 第1步：阅读来函

提取：发函人、收件人、送达方式和日期、被主张的权利、被指控的行为、法律依据（引用的法条）、
诉求、威胁、语气。

### 第2步：评估主张

- **权利有效性。** 被主张的注册存在且有效吗？（检查CNIPA商标公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CNIPA专利公告——标注任何看起来休眠或无效的。）
- **混淆/近似/侵权的合理性。** 在被指控的事实上，这是一个有合理依据的主张还是牵强？
  商标：混淆可能性（商标法第57条）。著作权：接触+实质性相似。专利：全面覆盖原则+等同。
  标注主张最弱的地方。
- **是否过度。** 他们要求的超出了行为的正当范围？
- **时限。** 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88条三年 `[法条原文]`）、权利时间线——标注函件表面的任何日期问题。
- **管辖。** 他们会在哪里起诉？是否对我们有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机会？

### 第3步：评估我们的敞口

- **我们实际是否侵权？** 诚实的审视。
- **能否轻松停止？** 合规成本 vs. 应战成本。
- **发函人的可信度。** 职业维权人/真实权利主张人？

### 第4步：选项

**A — 快速合规** | 当主张有依据，合规成本低，不值得打。
**B — 谈判** | 有中间地带的商业解决方案（许可、共存、更名时间表）。
**C — 坚决回应（驳回）** | 当他们的主张弱、过度或事实错误。
**D — 忽略（并保全）** | 当主张离谱，发函人无起诉能力。
**E — 主动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 当面临真实商业不确定性，主张弱。
**F — 申请宣告权利无效（商标无效/专利无效）** | 当他们的权利本身脆弱。

以两句话理由推荐一个选项。

### 第5步：期限分诊

- 他们声明的期限——注意，但不在法律上约束我们。
- 我们的内部决策期限。
- 法律期限——诉讼时效、合同约定的补救期。

### 第6步：撰写分诊备忘录

输出至事项文件夹。包含：主张摘要、权利有效性、引用的法律依据、合理性评估、我们的敞口、
选项及推荐、期限、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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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立场

按实践档案中的决策立场：当不确定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构成近似、是否系合理主张或发送是否
安全时——不默认定其为安全。标注供律师审核，呈现各有利弊的因素，注明不确定。
在假定基础上发送警告函是单行道；呈现疑虑是双行道。

## 本技能不做的事

- **发送函件。** 仅起草。用户经审批后发送。
- **研究引用。** 占位符保持为占位符，除非用户提供依据或连接的检索工具返回。
- **绕过关口。** 发送模式关口每次运行。
- **在接收侧对实质问题做终局判断。** 评级是结构化阅读供路由；正式实质意见由律师作出。
- **不验证发函人引用的法律。** 标注供用户；不自行判断主张有效或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