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earance

> 商标清除初步检索——排除性筛查+近似商标查询，产出标注清单而非清除法律意见。当新商标 被提出、被询问某商标是否可用或需要进行排除检索、或在完整专业检索前评估混淆可能性因素 时使用。本技能绝不作出商标无冲突的结论。

- Skill: `zhou210712/clearance` (Agent Skill)
- Install (CLI): `npx skillmds@latest add zhou210712/clearance`
- Raw SKILL.md: https://api.skillmd.com/api/skills/zhou210712/clearance/raw
- Safety review: pending
- Works with: Claude Code, Claude.ai, OpenAI Codex
- Category: Coding & Dev Tools
- Author: zhou210712 (https://skillmd.com/u/zhou210712)
- Updated: 2026-09-17
- Page: https://skillmd.com/skills/zhou210712/clearance

---


# /clearance

**这是一份初步检索，非商标清除法律意见。** 商标清除法律意见需要完整的专业检索和
执业商标律师的判断。"未发现明显冲突"的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任何东西——不意味
商标无冲突。有客户因通过排除检索的商标而被起诉。

## 指令

1. 读取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如包含
   `[占位符]`，停止并引导至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
2. 遵循以下工作流。
3. 运行录入（商标、商品/服务、类别、法域、视觉/风格化）。
4. 排除性筛查固有障碍——通用名称、描述性、欺骗性、地理名称、姓氏、虚假关联、
   禁止事项、功能性。
5. 针对已连接的检索工具进行近似商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或任何可用的MCP）。
   如果无连接，在输出中说明，并仅进行因素分析。
6. 逐项分析混淆可能性因素——根据中国商标法第57条混淆标准。每项均标注；绝不下结论。
7. 将初检备忘录写入事项文件夹（如有活动事项）或实践输出文件夹。按角色冠以工作成果抬头。
8. 以建议的后续步骤和非律师关口结束（如角色为非律师）。

本技能绝不作出商标无冲突的结论。若不确定，标注——由律师决定。

## 示例

```
/ip-legal:clearance "APEXLEAF 户外服装产品线，计划在中美欧上市"
```

```
/ip-legal:clearance
```

（技能将询问商标、商品、类别和法域。）

---

## 这是一份初步检索，非商标清除法律意见

**在每个输出的顶部说这句话。不要遗漏。不要弱化。**

> **这是一份初步检索，非商标清除法律意见。** 商标清除法律意见需要完整的专业检索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地方工商登记、域名和社会化媒体检索、外观设计检索等）
> 以及律师对混淆可能性的判断，后者依赖于结构化初检无法完全评估的因素。本技能的
> "未发现明显冲突"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任何东西——不意味商标无冲突。有客户
> 因通过排除检索的商标而被起诉。执业商标律师在任何人采用、申请或投资该商标前进行评估。

这是插件中最响的护栏。低估冲突是单行道——卡车上的标识、已上市的产品、已提交的
商标申请，底下都埋着问题。高估是双行道——律师在审阅中缩小清单。留在双行道一侧。

---

## 事项上下文

**事项上下文。** 检查实践级 CLAUDE.md 中的 `## 事项工作区`。如果 `已启用` 为 `✗`（法务用户的默认值），跳过本段——技能使用实践级上下文，事项机制不可见。如果已启用且无活动事项，询问："这是哪个事项？运行 `/ip-legal:matter-workspace switch <代号>` 或说 `实践级`。"加载活动事项的 `matter.md` 获取事项特定上下文和覆盖项。将输出写入事项文件夹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matters/<代号>/`。除非 `跨事项上下文` 为 `开启`，否则绝不读取其他事项的文件。

---

## 先加载实践档案

清除检索前，读取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提取：

- **角色**来自 `## 谁在使用`（律师 vs. 非律师改变工作成果抬头和下方的非律师关口）。
- **注册地**和**执法地**来自 `## IP实践档案` 和 `## 执法姿态`（用户未指定时的默认法域）。
- **集成**来自 `## 可用集成`——决定哪些检索可用、降级方案是什么及输出中的来源标注。
- **决策立场**来自 `## 对主观法律判断的决策立场`——本技能绝不作出"不构成近似/不构成混淆"的结论。

如果配置文件含 `[占位符]` 或 `[你的公司名称]`，弹出此提示：

> 我注意到你尚未配置实践档案——我据此定制立场、法域和审批链。
>
> **两个选择：**
> - 运行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2分钟）配置档案，然后我将针对你的实践进行定制。
> - 说 **"临时模式"** 我将按通用默认值——中国法域、中等风险偏好、律师角色、无操作手册——并标注每个输出为 `[临时模式 — 请配置实践档案以获取定制输出]`。

### 临时模式

如果用户说"临时模式"，使用通用默认值正常检索：中等风险偏好、律师角色、中国法域（CNIPA + 商标法）、无操作手册。在审核备注和每项发现上标注 `[临时模式]`。在输出末尾附加提示。

---

## 录入

一次性询问（不要拖长快速工作）：

> 检索前几个问题：
>
> 1. **拟议商标。** 确切拼写、任何风格化处理，是否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或组合商标。
> 2. **商品或服务。** 该商标下实际销售或提供什么。一两句话——我将映射至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3. **类别。** 如已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类别，列出。否则描述商品/服务，我将建议可能的类别并与你确认。
> 4. **法域。** 你计划在哪些法域使用、注册或执法？（中国大陆 / 香港 / 澳门 / 台湾 / 马德里——如未说明则默认使用实践档案中的 `注册地`。）
> 5. **使用中的呈现方式。** 任何标语、相邻产品名称、装潢或将在市场上一同出现的视觉元素。

等待回答。如果描述模糊（"AI工具""平台"），补充追问一次：

> 告诉我客户实际看到的东西——是消费者手机App、企业级API、实体产品还是服务？类别取决于此。

---

## 排除性筛查（固有障碍）

在进行任何数据库检索前，先查无论是否有在先注册都足以否决商标的固有障碍。逐项朴素评估并标注。不要美化和弱化明显的障碍。

根据中国商标法，主要固有障碍 `[法条原文]`：

| 障碍 | 含义 | 何时标注 |
|---|---|---|
| **通用名称**（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 | 该词即属于该类别（如"肥皂"用于肥皂） | 商标命名了该物是什么 |
| **描述性**（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2-3项） | 直接描述特征、功能、质量或原料 | 消费者读到商标便无需想象即可知道产品的作用 |
| **欺骗性**（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 | 对实质特征作出误导性表述 | 商标暗示商品不具有的品质且该品质会影响购买决策 |
| **地理名称**（商标法第10条第2款/第16条） | 商标主要为地名，且商品来自（或不来自）该地 | 商标=地名+通用名；或地名+商品而消费者会假定产地 |
| **仅含姓氏**（商标法第11条第1款） | 商标主要表现为姓氏 | 对相关消费者读来像是某人的姓氏 |
| **虚假关联**（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5-6项） | 商标虚假暗示与某人、机构、国家标志有关联 | 商标援引某个可识别的特定人物或机构 |
| **禁止事项**（商标法第10条） | 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 | 商标包含禁止性元素 |
| **缺乏显著特征**（商标法第9条+第11条） | 整体缺乏显著特征，不能区分商品来源 | 相关公众不能将其作为商标识别 |
| **功能性**（商标法第12条——三维标志） | 该特征为使用所必需或影响成本/质量 | 立体商标——该特征发挥功能作用 |

**输出：** 对每个障碍类别，要么"未发现障碍"，要么附一行理由的具体标注。不输出全是通过的空白表格。

---

## 近似商标检查

目的是**找到可能构成近似的在先商标**，而非判断是否构成混淆。那是律师的判断。

### 用户连接了什么

读取 `## 可用集成`：

- **如有商标检索连接器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或任何暴露商标检索的MCP）：跨相关类别和法域运行初步检索。将每个结果归因至其来源。注明检索日期和范围。
- **如有法律研究连接器可用**：搜索涉及该商标或近似变体的已报告争议。相同归因规则。
- **如无检索连接器可用：** 在输出中明确说明。不从模型知识推断结果并呈现为检索发现。

### 无数据库访问时的降级方案

在输出中写入以下确切声明：

> **未运行数据库检索。** 本次初检未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WIPO全球品牌数据库
> 或任何其他在先权利来源。在作出任何关于可用性的结论前，必须进行完整的专业检索。
> 以下初检仅限于固有障碍分析和针对用户已识别或在对话中出现的商标的结构化混淆因素。

然后继续——固有检查和因素分析仍然有用，只是被如实标注。

### 对每个发现的（或用户提供的）近似商标

记录：

- **商标**（确切文字、任何风格化）
- **来源**（CNIPA注册号、马德里指定号、域名、社会媒体账号——任一）
- **类别 / 商品服务描述**来自注册簿
- **权利人**
- **状态**（已注册 / 审查中 / 失效 / 注销——死商标非障碍但与知名度和前手权利相关）
- **首次使用日期（如有）**

**不做静默补充。** 如果引用CNIPA注册号，来自你运行的检索；如果描述用户提到的商标，说明。绝不编造注册信息，绝不在记录不支持时"填充"细节。

---

## 混淆可能性因素（商标法第57条标准）

> **混淆框架是法域特定的。** 中国评估混淆可能性适用商标法第5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确立的标准。不同于美国的多因素测试（du Pont等）。中国法院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法条原文]`：
>
> - **商标的近似程度**（形、音、义及整体商业印象）——依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的近似判断标准
> - **商品/服务的类似程度**——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相关司法解释
> - **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臆造/任意/暗示/描述/通用，以及知名度证据
> - **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一般消费者 vs. 专业采购
> - **实际混淆证据**——如有
> - **主观意图**——是否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意图
> - **其他相关因素**

对每个因素，产出**标注**，非判定。每个因素应说明两边各有什么以及不确定之处在哪里。按实践档案中的决策立场：

- **绝不作出"不构成混淆"的结论。**
- 如果不确定，写："发现近似商标——采用前需进行混淆评估。"
- "在已检索的数据库中未发现近似商标"仅在实际运行了检索时方可——见上述无检索降级方案。

---

## 建议后续步骤

每个清除检索输出以具体的后续步骤结束，按初检发现了什么分组：

- **如发现固有障碍：** 重新构思商标，或接受描述性限制并按计划随时间积累获得显著性；在采用前路由律师审核。
- **如在已检索数据库中发现近似商标：** 在采用、提交申请或营销前必须律师审核。通常下一步是完整专业检索以找到本次初检遗漏的所有内容。
- **如未发现近似商标但未运行数据库检索：** 在采用前必须进行完整检索。列出需要查询的数据库。
- **如发现近似商标但在先商标弱、老旧、在不同类别或已失效：** 标注供律师审核——初检不做出此判断。
- **始终：** 由执业商标律师出具的完整清除法律意见，其深度与商标将承载的投资相匹配。

---

## 输出格式

冠以实践档案中的工作成果抬头。

```markdown
[工作成果抬头]

# 商标清除初检（非法律意见）

**这是一份初检，非商标清除法律意见。** 清除法律意见需要完整的专业检索和律师判断。
"未发现明显冲突"的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任何东西——不意味商标无冲突。
执业商标律师在任何人采用、申请或投资该商标前进行评估。

**初检结果：** [🟢 / 🟡 / 🔴 — 一句话说明理由]

## 拟议商标

- **商标：** [确切文字，风格化备注]
- **商标类型：** [文字 / 图形 / 组合]
- **商品 / 服务：** [描述]
- **类别：**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类别编号附一行描述]
- **法域：** [中国大陆 / 香港 / 澳门 / 马德里 / 具体国家]
- **适用的混淆标准：** [商标法第57条+最高法司法解释]

## 固有障碍

| 障碍 | 标注 | 说明 |
|---|---|---|
| 通用名称 / 描述性 / 欺骗性 / 地理名称 / 姓氏 / 虚假关联 / 禁止事项 / 缺乏显著特征 / 功能性 | [无 / 已标注] | [如标注则一行说明] |

## 近似商标检查

**已检索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 + 日期 / 或"未运行数据库检索；见下方范围说明"]
**范围：** [类别、法域、精确vs.模糊、图形检索是否包含]

**相邻词族已扫（已与用户确认）：**
- [词族1 — 如：HUB / NEST / LINK / CONNECT / BRIDGE / GATEWAY]
- [词族2 — 如：类别同义词]
- [词族3 — 音近词]
- [词族4 — 翻译对等词（如涉及非中文法域）]

| 商标 | 来源 | 类别/商品 | 权利人 | 状态 | 首次使用 | 说明 |
|---|---|---|---|---|---|---|
| [确切文字] | [注册号 / 引用 / URL] | [类别列表] | [记录中权利人] | [已注册/审查中/失效/注销] | [日期或"未查到"] | [为何重要 — 精确匹配 / 相邻词族] |

## 混淆因素 — 供律师审核的标注

| 因素 | 标注 | 倾向 |
|---|---|---|
| 商标近似程度（形/音/义/商业印象） | [说明] | [倾向/不利于冲突 / 混合] |
| 商品/服务类似程度 | [说明] | [倾向] |
| 交易渠道 | [说明] | [倾向] |
| 相关公众注意程度 | [说明] | [倾向] |
| 在先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 | [说明] | [倾向] |
| 主观意图 | [说明] | [倾向] |
| 实际混淆 | [说明或"未发现证据"] | [倾向] |

**关于混淆的结论：** *本技能不下结论。* 二选一：
- "发现近似商标；在采用前需进行律师混淆评估。"
- "在已检索数据库中未发现近似商标；在采用前仍需完整清除检索。"
- "各因素各有利弊；需律师判断。"

## 建议后续步骤

- [具体后续步骤1 — 如："在CNIPA数据库、域名和社会化媒体中进行完整专业检索"]
- [具体后续步骤2]
- [路由按实践档案]

## 引用验证

本备忘录中的每个案例、注册号、法条和数据库结果在依赖前必须与权威来源核对。
注册号、类别指定和首次使用日期是最常见的错误点位。不要引用你无法打开的检索结果。
```

---

## 非律师关口

在发出输出前，读取 `## 谁在使用`。如果角色为非律师：

> 本输出是研究初检，非法律意见。仅基于本初检采用、提交申请或投资该商标具有法律后果——
> 包括因"通过"本次检查的商标而被诉侵权。执业商标律师需要在此前进行评估。
>
> 以下是带给律师的简要材料——能缩短谈话所需时间：
> [生成1页摘要：拟议商标、商品/服务及类别、固有障碍（如有）、出现的近似商标（如有）、
> 什么检索了和什么没检索、以及询问律师的三个问题。]
>
> 如果你需要寻找执业律师或其他经授权的法律专业人士：通过你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
> 或司法局的律师查询系统是最快的起点。

完整初检备忘录与简要材料一起交付。不扣留分析。

---

## 以下一步决策树结束

以符合 CLAUDE.md `## 输出` 的下一步决策树结束。根据本技能刚刚产出的内容定制选项。

## 本技能不做的事

- **作出商标无冲突的结论。** 绝不。插件中最响的护栏。
- **替代CNIPA商标数据库检索、域名和社会化媒体检索、国际检索或图形商标检索。**
- **提交商标申请。** 提交申请是律师的任务；本技能为申请决策提供信息。
- **在初步标注之外评估商标淡化或驰名商标主张。**
- **引用输出给客户、对方当事人或媒体。** 这是内部研究。如顶部抬头适用则为保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