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to Triage

> 自由实施（FTO）初检——对可能构成障碍的专利进行结构化初步审查，非FTO法律意见。 当产品、工艺或功能被评估是否存在障碍专利、被询问是否有任何东西阻碍产品上市、 或需要在专利律师审查前对最可能的专利构建初步权利要求对照表时使用。 本技能绝不作出产品可自由实施的结论。

- Skill: `zhou210712/fto-triage` (Agent S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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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w SKILL.md: https://api.skillmd.com/api/skills/zhou210712/fto-triage/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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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 Coding & Dev Tools
- Author: zhou210712 (https://skillmd.com/u/zhou210712)
- Updated: 2026-09-17
- Page: https://skillmd.com/skills/zhou210712/fto-t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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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to-triage

**这不是自由实施（FTO）法律意见。** 正式FTO法律意见需要由执业专利律师基于全面检索、
完整的权利要求解释和逐要素侵权分析出具。专利侵权是严格责任（专利法第11条 `[法条原文]`）；
故意侵权可能导致惩罚性赔偿（专利法第71条：可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法条原文]`）。
"未发现明显障碍专利"的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不意味产品可自由实施。

## 指令

1. 读取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如包含 `[占位符]`，停止并引导至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
2. 遵循以下工作流。
3. 运行录入（产品/工艺、技术细节、法域、已知专利、时间）。
4. 如有专利检索连接器可用，运行初步专利检索。否则在输出中说明，并以用户提供的专利继续。
5. 对2-5个最可能的专利，针对每项独立权利要求构建初步权利要求对照表——逐要素。
6. 列出正式FTO研究会解决的开放问题。
7. 将初检备忘录写入事项文件夹或实践输出文件夹。按角色冠以工作成果抬头。
8. 以建议的后续步骤、故意性提示及非律师关口结束。

本技能绝不作出产品可自由实施的结论。若不确定，标注——由专利律师决定。

## 示例

```
/ip-legal:fto-triage "面向消费级可穿戴设备的端侧语音识别模型，中国市场首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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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自由实施法律意见

**插件中最响的护栏。在每个输出的顶部说这句话。不要遗漏。不要弱化。**

> **这不是自由实施（FTO）法律意见。** FTO法律意见是专业的法律判断，通常由执业
> 专利律师基于全面检索、完整权利要求解释和对每项相关专利每项权利要求的逐要素
> 侵权分析出具。本次初检是对可能存在内容的首次结构化审查。"未发现明显障碍专利"
> 的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不意味产品可自由实施。专利侵权是严格责任
> （专利法第11条）；故意侵权可能招致惩罚性赔偿（专利法第71条：可确定数额的
>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是否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的决策是基于正式FTO研究和律师
> 判断的商业决策——而非基于本次初检。执业专利律师在任何人依赖此作出产品决策前进行评估。

低估障碍专利是单行道——产品上市、一年后被取证、惩罚性赔偿在桌上。高估是双行道——律师在审阅中缩小清单。始终留在双行道一侧。

### 关于故意性的说明

阅读本次初检意味着阅读关于专利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阅读关于专利的内容可能成为未来故意性分析的考虑因素。这是输出在律师使用时标记为保密的原因之一，也是非律师输出被框定为供律师审查的研究的原因之一。不要在保密渠道外讨论本次初检发现的具体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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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上下文

**事项上下文。** 检查实践级 CLAUDE.md 中的 `## 事项工作区`。如果 `已启用` 为 `✗`，跳过。如果已启用且无活动事项，询问。专利FTO事项特别常见于需要**隔离团队**或**增高**保密级别的事项开启时。尊重事项的保密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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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加载实践档案

FTO初检前，读取实践档案。提取角色、注册地、专利律师联系人、可用集成和决策立场。

若配置文件含占位符，提示用户配置或使用临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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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

一次性询问：

> 我来做FTO初检。几个问题先：
>
> 1. **产品、工艺或功能。** 被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的是什么？通俗描述——技术本质，非营销话术。
> 2. **技术细节。** 任何架构图、权利要求相关规格、公开产品页面或技术文档可分享？（细节越多，初检越真实。）
> 3. **法域。** 将在哪里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根据专利法第11条，每个行为均为独立的侵权行为 `[法条原文]`。）
> 4. **已知专利。** 是否有已在关注范围内的专利——竞争对手组合、已知标准必要专利池、已收到的警告函、工程师提到的东西？
> 5. **时间。** 离上市多近？如果是数月后，初检算早，规避设计还在桌面上。如果已在出货，我们处于控制下行风险模式。

等待回答。如果描述模糊，追问一次技术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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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仅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本技能分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如果关注列表中的专利是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前缀为"外观设计"），标注并路由出去，不要做权利要求对照：

- **外观设计专利。** 完全不同的测试——专利法第23条的新颖性和区别性标准，整体视觉效果，不需要权利要求对照表。路由至 `infringement-triage` 外观设计分支和外观设计专利律师。**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本FTO初检中分析。**
- **实用新型专利。** 纳入分析——采用与发明专利相同的权利要求对照方法，但注意未经实质审查的特点（专利法第40条 `[法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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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索

读取 `## 可用集成`。如无专利数据库连接，在输出中明确说明。不从模型知识推断专利并呈现为检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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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每个发现或提供的相关专利

记录：专利号（及申请号）、法域、名称、权利人和发明人、优先权日和公告日、届满日、法律状态（确认年费缴纳情况）、权利要求数量、已公告的独立权利要求。

**不做静默补充。** 如果检索发现专利，归因结果。绝不编造专利号或"填充"权利要求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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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对照初步分析

这是初检的核心。选择对产品具有最合理解读的专利——通常是技术映射最接近的2-5个——逐要素分析每项独立权利要求。

**对每个选定的专利，针对每项独立权利要求写一份权利要求对照表：**

| 权利要求要素 | 产品是否实施了该要素？ | 依据 |
|---|---|---|
| "一种[前序部分]" | [是 / 否 / 可能 / 取决于解释] | [一句话——产品中什么映射；什么不映射；什么模糊] |
| "包括[要素1]" | [是 / 否 / 可能] | [映射或缺口] |
| "其中[要素2]" | [是 / 否 / 可能] | [映射或缺口] |

**对照表规则：**
- **每个要素都重要。** 根据全面覆盖原则，产品仅在实施了至少一项权利要求的每个要素时才构成侵权。缺失一个要素意味着对该权利要求无字面侵权。不要跳过。
- **等同侵权是单独的分析。** 先做字面侵权对照。然后，对任何"否"的要素，标注等同侵权解读是否合理（基本相同的手段、功能、效果——三基本/基本相同标准）。等同侵权分析标注为需律师判断——禁止反悔和捐献规则是常见的限制，初检不做裁决。
- **权利要求解释是律师的工作。** 当某一术语可被狭义或广义解释且答案改变侵权解读时，标注该术语并注明两种解释。不要默选其一。
- **间接侵权**仅作为标注。不尝试完整分析。

**决策立场：** 本技能绝不作出"不侵权"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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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问题

每个在初检中出现的专利应产出一份正式FTO研究会回答的开放问题清单。例如：专利是否可执行？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关于某术语说了什么？该权利要求是否曾经历无效宣告请求？是否已有可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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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后续步骤

按初检发现分组。始终标注故意性风险：如果初检发现了具体专利，公司现在已知晓。在没有进一步分析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可支持故意性认定。律师应记录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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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出格式

冠以工作成果抬头。

```markdown
[工作成果抬头]

# FTO初检 — 初步审查（非法律意见）

**这不是自由实施法律意见。** 正式FTO法律意见需要全面检索、完整权利要求解释和由
执业专利律师进行的逐要素侵权分析。专利侵权是严格责任（专利法第11条）；
故意侵权可能导致惩罚性赔偿（专利法第71条）。"未发现明显障碍专利"的结果意味着
本次初检未发现——不意味产品可自由实施。

**初检结果：** [🟢 / 🟡 / 🔴 — 一句话说明理由]

## 对象

- **产品 / 工艺 / 功能：** [技术本质描述]
- **依赖的技术细节：** [审查了什么]
- **范围法域：** [制造 / 使用 / 销售 / 许诺销售 / 进口 — 依专利法第11条]
- **时间：** [上市前 / 即将上市 / 已出货]

## 检索范围

- **已检索数据库：** [列出 — 或"未运行专利数据库检索"]
- **查询/方式：** [查询文本、技术领域、关键词、分类号]
- **日期/日期窗口：** [检索日期]
- **未检索的：** [列举]

*如未运行数据库检索：* **未运行专利数据库检索。**

## 已识别专利

| 专利 | 法域 | 权利人 | 优先权日/公告日 | 届满日 | 有效？ | 来源 |
|---|---|---|---|---|---|---|
| [号] | [CN/...] | [权利人] | [日期] | [日期] | [是/否/未核实] | [检索结果链接或"用户提供"] |

## 权利要求对照 — 初步分析

### [专利号] — 独立权利要求[N]

> "[权利要求N的确切文字]"

| 要素 | 产品是否实施？ | 依据 |
|---|---|---|
| [要素1] | [是/否/可能] | [映射或缺口] |

**字面解读：** [每个要素均映射 / 一个或多个要素未清晰映射 / 权利要求解释对要素[Y]具决定性]

**等同侵权（仅标注）：** [等同解读合理 / 不太可能 / 审查历史显示禁止反悔]

## 开放问题

- [问题1]

## 建议后续步骤

- [专利律师全面FTO研究]
- [规避设计选项]
- [许可 / 无效宣告 / 风险分析由律师指导]

## 故意性说明

本次初检发现了具体专利。在已知此信息后未进一步律师审查即继续推进产品，可支持故意性认定和增强赔偿。前路由专利律师记录；上市、规避设计或许可的商业决策由正式FTO研究和律师判断支持——而非本次初检。

## 引用验证

本备忘录中的每个专利号、权利要求引用、日期和审查事实在依赖前必须与权威来源核对。
权利要求引用是最常见的错误点位——一个字就改变分析。不要引用你无法打开的检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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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律师关口

如果角色为非律师，在发出输出前附律师咨询提示和简要材料。

## 以下一步决策树结束

以符合 CLAUDE.md `## 输出` 的下一步决策树结束。

## 本技能不做的事

- **出具FTO法律意见。** 绝不。
- **解释权利要求。** 当解释具决定性时，标注术语和两种合理解释，不选其一。
- **裁定有效性。** 不评价新颖性、创造性、清楚性、支持要求。
- **起草专利权利要求。**
- **评估损害赔偿敞口。**
- **处理商业秘密或商标分析。**
- **向对方当事人或非保密受众引用输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