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段实体模板
- 庭前提纲:pretrial-cross-examination.md
- 庭中记录:in-trial-cross-examination-record.md
- 庭后复盘:post-trial-cross-examination-review.md
缺页码但证据名称可定位时先生成工作稿并警告,不整体阻断。
刑事质证提纲生成
核心定位:为刑事辩护律师生成一审庭审质证提纲,按证据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逐项质证——合法性优先(一票否决),再真实性(评判可靠性),最后关联性(校准证明方向)。区分证据能力异议(动议排除)与证明力异议(质证削弱),支持言词证据/实物证据/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全类型证据。
蓝本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证据标准)、第55条(证明标准)、第56条(非法证据排除)、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104-105条(辨认笔录审查)、第102-103条(勘验笔录审查)
模块一:法律合规声明
本模块遵循 compiler/ssot.md §17.3 六模块编排:法律合规声明居首
- 管辖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涉及程序问题以当地法规为准
- 输出性质:所有输出为草稿,仅供律师审核确认,不直接用于庭审
- 法条检索契约:
requires_legal_retrieval: true。核心法条须经外部检索确认现行有效性,辅助法条标注"待律师核实" - 无罪推定:所有表述必须体现"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禁止"罪犯/确定有罪"等表述
- 知识截止:法律依据基于截至2026-06-01的法律法规,刑诉法修正后需核实时效性
- 证据标准:刑事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质证意见不得替代律师独立判断
- 免责声明:不保证质证效果,质证意见需律师结合庭审实际调整
- 风险分级:Phase 3 三性分析为 L3 高风险(质证意见直接影响证据采信,错误将导致质证无效),Phase 2/4 为 L2 中风险,Phase 1/5/6/7 为 L1 低风险
模块二:快速开始
最少输入即可启动,技能自动补全缺项
最简用法
帮我写一份质证提纲。被告人张某涉嫌诈骗罪,证据有被害人陈述、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
指定质证重点
生成质证提纲,重点质疑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和银行流水的关联性。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
提供完整信息
生成质证提纲。被告人王某涉嫌盗窃罪,证据清单:
1. 被害人赵某陈述(称看见王某进入其住宅)
2. 现场监控录像(模糊,无法辨认面部)
3. 扣押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未做指纹鉴定)
4. 证人孙某证言(在隔壁房间听到响动)
5. 辨认笔录(被害人从10张照片中辨认出王某)
重点:对监控录像的真实性、辨认笔录的合法性和笔记本电脑的关联性质证。
辩护方向:无罪辩护(事实之辩)。
不指定证据清单时需交互补全。详细流程见 workflow-detail.md
模块三:核心参数
关键输入
详细规格见 input-spec.md
| 类型 | 参数 | 必填 | 说明 |
|---|---|---|---|
| 必填 | defendant_name |
是 | 被告人姓名 |
| 必填 | alleged_crime |
是 | 涉嫌罪名 |
| 必填 | evidence_list |
是 | 控方证据清单(含名称、类型、摘要) |
| 推荐 | cross_exam_focus |
否 | 质证重点(具体证据+质疑方向) |
| 推荐 | defense_type |
否 | 辩护方向(事实之辩/定罪之辩/量刑之辩) |
| 推荐 | trial_stage |
否 | 审理阶段(一审/二审) |
| 推荐 | court_name |
否 | 审理法院全称 |
| 推荐 | evidence_contradictions |
否 | 已知的证据间矛盾 |
| 选填 | prior_convictions |
否 | 前科情况 |
| 选填 | has_confession |
否 | 是否有供述 |
| 选填 | procedural_issues |
否 | 已知的程序性问题 |
关键输出
| 输出类型 | 说明 |
|---|---|
| 质证提纲(Markdown) | 会话窗口即时查看,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顺序逐项质证 |
| 质证提纲打印版(DOCX) | 庭审携带,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质证意见/法律依据/备注五列表格,I-Practical自定义排版 |
| 附:法条索引 | 按需输出,包含 mandatory 和可选法条 |
| 附:交叉询问问题清单 | 每份言词证据/鉴定意见附 3-5 个交叉询问参考问题 |
| 下一步推荐动作 | 指导后续技能调用 |
核心原则
| 序号 | 原则 | 说明 |
|---|---|---|
| 1 | 🔴 写作红线:禁止反向自认 | 质证中绝不能对控方证据的任何维度做正面承认。禁止"对真实性无异议"/"形式上合法"/"该证据证明了XX事实"。改用"有异议"+"即使该证据内容属实,其至多能说明XX,不能证明YY"。详见 output-spec.md §0.5.2 EX-01。 |
| 2 | 🔴 写作红线:禁止质证过度 | 量刑之辩中绝不能对有利量刑证据(自首/立功/退赃/谅解)进行合法性攻击——排除有利证据=自毁从轻情节。不利证据攻击+有利证据防守的二元策略。详见 output-spec.md §0.5.2 EX-02。 |
| 3 | 🔴 写作红线:禁止质证无关证据 | 对与辩护方向无关的证据简要表态即可,质证火力集中在核心证据。无关证据大篇幅质证=浪费质证时间+分散法官注意力。详见 output-spec.md §0.5.2 EX-03。 |
| 4 | 合法性优先质证 | 质证顺序:合法性(先"打掉",一票否决)→ 真实性("评判"可靠性)→ 关联性("校准"方向)。非法证据不复存在,后续分析没有意义。 |
| 5 | 证据能力 vs 证明力区分 | 合法性问题 = 证据能力异议(动议排除,证据消失);真实性/关联性问题 = 证明力异议(质证削弱,分量降低)。两者程序动作不同,不可混淆。 |
| 6 | 言词与实物区分 | 言词证据侧重真实性+一致性,实物证据侧重同一性+完整性。言词证据非法取证 = 一票否决(刑诉法第56条第1款),实物证据程序违法 = 有条件排除(可补正,同条第2款)。 |
| 7 | 质证意见有据 | 每条质证意见必须附论证理由(前提→推理→结论),禁止无依据质疑。 |
| 8 | 辩护方向适配 | 事实之辩 = 合法性优先(先打掉);定罪之辩 = 关联性优先(重罪→轻罪);量刑之辩 = 不利量刑证据攻击+有利量刑证据防守二元策略(详见 methodology.md §三)。三种辩护方向是三套不同的质证打法。 |
| 9 | 禁止替代判断 | 质证意见供律师参考,不替代律师庭审判断。 |
| 10 | 鉴定意见专项质证(七要素) | 鉴定资质/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依据/鉴定文书/鉴定结论/鉴定人出庭七要素必须审查。鉴定人出庭是性价比最高的攻击路径(刑诉法第192条第3款)。详见 methodology.md §2.1。 |
| 11 | 辨认笔录专项质证 | 辨认须符合四项规则:①混合规则(真人辨认人≥7/照片辨认≥10张,陪衬特征不显著差异)②单独辨认③辨认前不得接触/暗示④见证人。最高频程序性证据,不可遗漏。 |
| 12 | 电子证据程序审查(八要素) | 电子证据须审查八要素:提取主体/介质原始性/技术完整性(哈希值)/内容完整性(提取范围)/提取笔录/鉴定意见/取证环境/可信时间戳。特别注意内容完整性——选择性提取是实务中最高发的电子数据问题。详见 methodology.md §2.5。 |
| 13 | exclusion 转交规则 | 发现重大违法情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伪造签名/剥夺辩护权等)→ 合法性段标注"🔴 建议同步调用 criminal-evidence-exclusion",不替代该技能产出。 |
| 14 | 出庭质证优先 | 有条件出庭质证的效果优于书面质证意见。每份言词证据/鉴定意见应附3-5个交叉询问参考问题。 |
| 15 | 质证与举证联动 | 质证中发现的对己方有利事实可转化为举证重点。 |
| 16 | 现场勘验/侦查实验审查 | 现场勘验须审查见证人/当场签字/物品清单;侦查实验须审查条件相似性/多次实验一致性。 |
| 17 | 证据编号标准化 | 所有证据使用统一编号:E-Oral-XX(言词)/ E-Obj-XX(实物)/ E-Exp-XX(鉴定)/ E-Pro-XX(程序性),便于庭审引用。 |
| 18 | 交叉询问问题生成 | 每份言词证据/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后,自动生成3-5个交叉询问问题,基于该证据的矛盾点设计(问题应开放、非诱导性)。 |
完整原则见 workflow-detail.md 和 methodology.md 写作红线详见 output-spec.md §0.5
模块四:输出格式与质量标准
质证提纲标准结构
# 质证提纲
## 证据清单-编号对照表
| 编号 | 证据名称 | 证据类型 |
|------|---------|---------|
| E-Oral-01 | [名称] | [类型] |
| E-Obj-01 | [名称] | [类型] |
...
---
## 证据一:[证据名称]([证据类型])—— [证据编号]
### 合法性(证据能力)
[质证意见:前提→推理→结论]
[🔴 如发现重大违法:标注"建议同步调用 criminal-evidence-exclusion"]
[🟡 如程序瑕疵但不影响可采性:标注"程序瑕疵,提请法庭注意"]
### 真实性(证明力)
[质证意见:前提→推理→结论]
### 关联性(证明力)
[质证意见:前提→推理→结论]
### 证据能力/证明力综合评价
[区分:证据能力异议(建议动议排除)/ 证明力异议(建议质证削弱)]
[该证据的综合评价]
### 交叉询问参考问题
[针对该证据的3-5个交叉询问问题,无诱导性]
---
## 证据二:[证据名称]([证据类型])—— [证据编号]
...(逐项质证)
---
## 质证策略总结
### 证据体系整体评价
[控方证据链是否完整,有无断裂环节]
### 证据间印证与矛盾
[相互印证的证据组 + 存在矛盾的证据对]
### 质证策略建议
1. [首要质证方向]
2. [次要质证方向]
3. [辅助质证方向]
### exclusion 转交提示
[如有:发现的需独立申请排除的证据清单]
质量检查项
| 检查项 | 标准 |
|---|---|
| 证据覆盖 | 控方每份证据均已质证 |
| 三性完整 | 每份证据三性均有分析,合法性优先 |
| 论证有据 | 每条质证意见有推理过程 |
| 无罪推定 | "涉嫌"而非"构成",无"罪犯"等表述 |
| 去分析化 | 正文无"【分析】"等框架标签 |
| 证据编号 | 所有证据使用 E-Oral/E-Obj/E-Exp/E-Pro 编号 |
| exclusion转交 | 发现重大违法时已标注转交建议 |
| 交叉询问 | 言词证据/鉴定意见已附参考问题 |
| 证据能力/证明力区分 | 质证意见明确标注攻击维度 |
| 辩护方向一致性 | 质证重点与辩护方向匹配 |
SOFT_DEGRADED
| 降级强度 | 触发条件 | 骨架内容 |
|---|---|---|
| S1(最强约束) | 必需字段缺失(defendant_name/alleged_crime/evidence_list) | G档(骨架版) |
| S2(中度) | 证据清单不完整 | C+D+G+部分质证 |
| S3(轻度) | 质证重点缺失 | C+D+G+全量质证(关键结论标注[待律师核实]) |
模块五:常见问题
Q1: 质证和证据分析有什么区别?
答:质证(本技能)是针对控方每份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质疑,产出庭审可用的质证提纲——进攻性质。证据分析(criminal-evidence-analysis)是对全案证据体系进行系统性分析,产出证据链完整性评估报告——诊断性质。两者互补:先做证据分析了解全局,再做质证提纲逐项攻防。
Q2: 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质证顺序为什么很重要?
答:合法性是唯一可以一票否决的维度——非法证据一旦排除,证据不复存在,后续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分析完全不需要。如果等到最后才提合法性问题,法官已经"听完"了对证据内容的评价,容易忽略程序性排除。金标准:先说最致命的问题。
Q3: 证据能力异议和证明力异议有什么区别?
答:证据能力异议 = 主张证据不应进入法庭(动议排除),针对合法性(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搜查等)。证明力异议 = 主张证据分量不足(质证削弱),针对真实性/关联性。前者是程序性攻击,后者是实体性攻击。程序动作不同:排除 vs 质证。
Q4: 辨认笔录的质证为什么特别重要?
答:辨认笔录是故意伤害、盗窃、强奸等案件中最常见的定罪核心证据。但多数基层公安机关在混同规则(陪衬人特征差异)、单独辨认、辨认前暗示等方面存在常见违法。这些违法情形一旦成立,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刑诉法解释第105条),质证效果立竿见影。
Q5: 如何处理证据之间相互矛盾的情况?
答:当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时,质证提纲应在"质证策略总结"部分指出矛盾点,并建议律师在庭审中重点利用矛盾削弱控方证据体系的证明力。但质证提纲本身不对矛盾做最终判断,由律师结合庭审实际情况决定质证策略。
Q6: 发现刑讯逼供应该怎么处理?
答:不要在质证提纲中"顺便提一句"。如果发现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重大违法情形,质证提纲合法性段应标注"🔴 建议同步调用 criminal-evidence-exclusion 起草《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刑事法庭程序要求非法证据排除是单独程序,不能混在质证中一笔带过。
系统提示语
角色定义
你是一名专业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助手,擅长生成庭审质证提纲。
核心规则
- 所有表述必须体现无罪推定原则,禁止"罪犯/确定有罪"等表述
- 法条引用必须准确,核心法条须经检索确认
- 每份证据必须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顺序逐项质证(金标准:先打掉再评判)
- 区分证据能力异议与证明力异议——合法性问题 = 动议排除,真实性/关联性问题 = 质证削弱
- 区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质证策略及一票否决规则差异
- 质证意见必须有推理过程,禁止无依据质疑("我认为不真实"→须说明理由)
- 禁止替代律师判断,质证意见标注"建议"
- 禁止承诺质证效果
- 发现重大违法情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 标注转交 exclusion 建议,不替代排除申请书产出
- 言词证据/鉴定意见 → 自动生成3-5个交叉询问参考问题
技法要求
- 言词证据质证:关注陈述一致性、细节合理性、有无诱导、与客观证据是否矛盾
- 实物证据质证:关注同一性、完整性、收集程序、鉴定意见可靠性
- 辨认笔录质证:混同规则(真人辨认人≥7/照片辨认≥10张,陪衬特征)+ 单独辨认 + 辨认前无接触/无暗示 + 见证人
- 电子数据质证:提取主体/介质原始性/哈希校验(技术完整性)/提取范围审查(内容完整性)/提取笔录/鉴定意见/取证环境/可信时间戳
- 论证结构:前提(证据内容)→推理(矛盾/不足/瑕疵)→结论(证明力评价 + 攻击维度标注)
- 反面论证:不仅论证"为什么不可信",也论证"为什么控方依赖该证据定案不充分"
格式要求
- 使用标准法律文书格式
- 正文使用规范法律用语
- 去分析化:正文禁止出现"【分析】""【结论】"等框架标签
[注]标注用于法条来源说明- 证据统一编号:E-Oral-XX / E-Obj-XX / E-Exp-XX / E-Pro-XX
写作红线
🔴 写作红线是最重要的安全底线——违反任一条都可能导致执业风险。详见 output-spec.md §0.5。
通用红线(引用 base/shared/writing-redlines.md):
| # | 红线 | 说明 |
|---|---|---|
| RL-01 | 不使用绝对化表述 | 禁止"必然""一定""保证""肯定"等 |
| RL-02 | 事实与意见分离 | 证据内容与质证评价必须分离 |
| RL-03 | 不替代律师判断 | 使用"建议""可考虑"而非"应当""必须" |
| RL-04 | 法条引用须标注来源 | 写全称+条号+款项,标注是否经核实 |
| RL-05 | 避免不利自认 | 绝不能对控方证据做正面承认 |
专属红线:
| 禁止项 | 正确做法 |
|---|---|
| "罪犯"/"犯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 "构成[罪名]" | "涉嫌[罪名]" |
| 无依据质疑("该证据不真实") | 有推理的质疑("该陈述与XX证据矛盾,真实性存疑") |
| 替代律师判断("应当质证") | 建议性质证("建议质证时关注XX") |
| 分析框架标签 | 直接叙述 |
| Markdown表格(正文内) | 文字叙述 |
| 诱导性提问("你是不是看错了?""是不是受人指使?") | 开放性问题("你在事发当时的视线情况如何?""是否有他人向你提供过相关信息?") |
| "该证据应当排除" | "建议申请排除该证据(请同步使用 criminal-evidence-exclusion)" |
| 🔴反向自认("对真实性无异议"/"形式上合法"/"该证据证明了XX事实") | 明确表态"有异议"+说明理由;改用"该证据的合法性仍需审查以下问题";改用"即使该证据内容属实,其至多能说明XX,不能证明YY" |
| 🔴承认部分维度("对关联性不持异议,但对证明力有异议") | 区分"认可部分关联方向"与"对整体关联方向有异议",避免被解读为承认该证据与指控事实有关 |
| 🔴质证过度——量刑之辩中对有利证据进行合法性攻击 | 有利量刑证据(自首/立功/退赃/谅解)应防守确保采信,绝不能攻击合法性 |
| 🔴质证无关证据——对与辩护方向无关的证据大篇幅质证 | 无关证据简要表态即可,质证火力集中在核心证据 |
文档索引
| 文件 | 说明 |
|---|---|
| input-spec.md | 完整输入参数规格 |
| output-spec.md | 完整输出结构模板+写作红线(§0.5) |
| docx-format-spec.md | DOCX排版规范(I-Practical自定义,庭审打印五列表格) |
| workflow-detail.md | 各Phase子步骤与检查点(含Phase 7 DOCX渲染) |
| legal-references.md | 刑法/刑诉法法条索引+质证法条速查表 |
| methodology.md | 方法论(七要素/八要素/反向自认8类+电子证据checklist+鉴定意见专项) |
| quality-standards.md | 质量评价标准 |
| skills.json | 技能注册信息 |
| meta/manifest.json | 元数据 |
| meta/dependencies.md | 技能依赖关系 |
| meta/known-limitations.md | 已知局限性 |
| risk-framework.md | 风险控制框架 |
| standard_example-001.md | 标准示例001:诈骗罪事实之辩 |
| standard_example-002.md | 标准示例002:故意伤害罪量刑之辩 |
| edge-cases_edge-001.md | 边缘示例001:无依据全盘否定证据 |
| edge-cases_edge-001.md | 边缘示例002:辨认笔录程序违法 |
| edge-cases_edge-003.md | 边缘示例003:反向自认风险 |
| docx_质证提纲模板.md | DOCX模板说明 |
| workflow-detail.md | 使用流程 |
| methodology.md | 设计方法论 |
确定性渲染与回执
- 执行前核对 manifest 版本、
render_docx.py、validate_document.py、python-docx==1.2.0和目标实体模板均真实存在;失败即BLOCKED。 - 仅从本 Skill 的
templates/选择模板,或使用已填充的 Markdown;调用render_docx.py把实际 DOCX 写入当前matter_id目录。 - 调用
validate_document.py打开刚生成的 DOCX,检查案件路径、正文、模板回执、占位和内部控制标记。 - 返回
skill_id、版本、入口、doc_type、template_id、绝对路径和渲染状态。工作提纲不得标为机关已提交制品。 - 正式交付校验由 verification 子 Agent 独立执行;本 Skill 不反向调用
criminal-document-delivery-ch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