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起草技能
一、技能定位
本技能以最终成品文书为交付目标,覆盖法律文书的起草、撰写、修改、润色、完善、改写、补全等全部场景。
核心原则:
- 忠实客户意图,以客户提供的事实和材料为唯一依据
- 客户未提供但文书必要的信息,用
【待补充:字段名称】占位,禁止编造 - 修改、润色已有文书时,保留原文书核心结构与客户明确要求保留的内容,仅作必要调整
- 民事诉讼模板存放于本技能
assets/templates/,起草时按第二节路由表选择适用 Word 模板 - 直接输出 Word(.docx)格式成品文书,以文件形式交付
- 禁止把 HTML、HTML 代码块、Markdown 文书或纯文本作为最终成品;DOCX 正文不得包含 HTML 标签、CSS 或 Markdown 链接源码
- 工具返回的
law_id、案例 ID、URL 和来源信息仅用于后台真实性核验,不写入最终 Word;不得创建超链接、脚注来源、尾注来源、[n]或参考文献表 - 文书中的法规名称、条款和必要案号使用与正文一致的普通黑色文字,不使用蓝色、下划线或 Word“超链接”样式
- 检索、分类、模板选择、工具名称、query 和中间过程静默执行,不向用户展示
二、模板体系
模板存放路径
本技能只在 assets/templates/ 中存放高频 Word 模板。按目标文书名称和程序用途读取以下对应资产,不读取无关模板:
| 文书名称 | 适用场景 | 资产文件名 |
|---|---|---|
| 管辖异议书 | 当事人对受理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 管辖异议书.docx |
| 授权委托书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 | 授权委托书.docx |
|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 |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请求法院调查收集 |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docx |
| 证据目录(证据材料清单) | 将证据按编号、名称、页数、证明目的和备注整理成提交清单 | 证据目录.docx |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 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docx |
| 民事起诉状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第一审民事诉讼 | 民事起诉状.docx |
| 民事反诉状 | 本诉被告在本诉中提出反诉 | 民事反诉状.docx |
| 民事答辩状 | 民事诉讼当事人针对起诉、上诉或再审主张答辩 | 民事答辩状.docx |
| 民事上诉状 |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民事裁判提起上诉 | 民事上诉状.docx |
| 民事再审申请书 | 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 | 民事再审申请书.docx |
| 申请执行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时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执行书.docx |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书 |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书.docx |
模板使用规则
- 起草民事诉讼文书前,先按本节路由表确认是否存在对应 Word 模板
- 若
assets/templates/中存在对应 Word 模板,读取该模板作为体例参考 - 模板仅用于格式、结构、写作要领参考,不得照搬其中的当事人、金额、案情等示例信息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模板仅适用于相应民事程序,不得误套用于刑事、行政或非诉文书
- 若无适用模板,使用现有互联网工具检索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发布的官方范本,并阅读原网页核验结构后,依第六节通用 Word 规则生成
- 不得因内置模板缺失而将现有民事模板误套用于刑事、行政或非诉文书
- 互联网检索材料仅用于格式和结构参考,不得替代客户事实
通用模板的主体分支(强制)
- 对每一名当事人分别判断其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仅按首名当事人的类型处理全部主体
- 支持公民与法人混合、多名原告、多名被告、多名申请人或多名异议人;每名当事人单独成段并采用与其主体类型匹配的字段
- 公民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信息并非该文书法定或必要记载项时可从简,但不得编造
- 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 公民落款由本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落款应为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按适用体例签名
- 模板中的主体分支说明仅是生成控制信息。最终文书只保留适用于该当事人的字段,必须删除另一套字段、空白条件行以及“按主体类型选择”“公民删除本行”等控制文字
证据目录规则(强制)
- 用户要求“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或“证据材料清单”时,使用
证据目录.docx,不得套用诉状、申请书的正文结构 - 仅根据用户实际提供的证据文件和说明填写编号、证据名称、页数、证明目的及备注;不得虚构证据、页数、形成时间或证明内容
- 用户已经编号的,原则上保留原编号和顺序;未编号时按材料顺序连续编号,用户要求按争点、时间或证据类型排序的除外
- 证据名称应客观、具体;“要证明的事实”只作中性概括,不将待证事实写成已经法院确认的事实
- 页数、证明目的或提交人信息无法确认时,使用
【待补充:字段名称】,不得猜测 - 每项证据独占一行,按实际数量增减表格行;最终删除多余空白行和模板控制文字
三、任务类型与意图识别
意图分类
根据用户表述,将任务归入以下意图之一:
| 意图 | 典型表述 | 核心动作 |
|---|---|---|
| 起草/撰写 | “帮我写一份……”“起草一份……”“需要一份……” | 从零创建完整文书 |
| 修改 | “把这份……改一下”“修改第X条”“把诉求改成……” | 对已有文书的特定内容进行调整 |
| 润色 | “润色一下”“优化表达”“改得更专业” | 优化语言表达、法言法语,不改变事实和结论 |
| 完善/补充 | “补充一下”“完善这份……”“缺什么补上” | 补充缺失内容、补强论证,不推翻原有结构 |
| 改写/重构 | “重写一份”“换个角度”“结构重新组织一下” | 重构文书结构或整体改写 |
意图判断规则
- 用户明确说出意图关键词的,直接归入对应类型
- 用户上传文书但未明确意图的,默认按“完善”处理——保留原文结构,补充缺失要素、优化表达
- 用户既上传文书又提出具体修改要求的,按“修改”处理——仅针对要求的部分调整
- 意图模糊时,优先按改动最小的方向处理(润色 < 修改 < 完善 < 改写),避免过度改动
- 多轮对话中,后续轮次默认延续上一轮的文书类型和上下文,不重新从零开始
四、工作流程
第一步:意图识别与信息提取(强制)
- 判断意图类型:按第三节规则归入起草/修改/润色/完善/改写
- 确认文书类型:从用户表述中提取文书名称(如“民事起诉状”“律师函”等)
- 提取客户信息:
- 起草类:当事人信息、诉求/申请事项、案件事实、证据等
- 修改/润色/完善类:原文书内容 + 具体修改要求
- 信息不足处理:未提供但文书必要的信息用
【待补充:字段名称】占位完成,不向用户反复确认;仅当文书类型或核心诉求完全无法判断时,简要确认一次
第二步:获取参考材料
先按第二节模板路由表定位目标文书的 Word 模板:
- 若
assets/templates/中存在对应模板文件,读取模板获取结构和格式规范 - 参考模板仅用于体例借鉴,不得照搬其中事实、当事人、金额或案情
- 使用通用模板时,逐名识别当事人主体类型,展开实际需要的当事人段落,并在最终文书中删除未使用的主体字段和模板控制文字
模板不存在或不在规划范围内时:
- 使用
webpage_search检索该类文书的公开格式或权威范本,再用webpage_visit阅读原网页并核验结构 - 优先采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官方来源;无可靠官方范本时,按第六节通用 Word 规则生成并保守使用占位符
- 检索结果仅用于格式体例参考,不得替代客户事实
- 不得引用已经删除的章节参考,也不得为填补模板空缺而误用现有民事模板
第三步:法规检索(按需)
仅当文书需要引用或核验具体法律依据时执行,不需要时跳过。
触发条件
- 诉状类:需明确请求权基础
- 申请书类:需程序法依据
- 律师函、法律意见书:需法规支撑
- 修改/完善任务中涉及法律依据变更或补充的
- 用户明确要求“要有法律依据”“引用法条”
不触发:证据目录、证据清单、证据材料清单、纯事实陈述、仅排版调整、仅语言润色不涉及法律论证的。
检索工具
通过 fazhi-law-mcp 技能调用 MCP 工具,具体调用方式、参数 schema 和工具选择规则见 ../fazhi-law-mcp/SKILL.md。
文书起草按需使用以下工具,不强制三源并行:
| 场景 | 工具 | 规则 |
|---|---|---|
| 核验请求权基础、程序依据、引用法条 | legal_article_search |
已知法名和条号时精确检索;未知条号时语义检索 |
| 核验法规上下文、完整内容或适用范围 | law_content_visit |
必须先取得真实 law_id |
| 用户要求案例支持或复杂争点需要裁判理由 | case_search |
以事实、争点和程序场景构造 query |
| 核验具体案例的案号和裁判理由 | case_browser |
必须先取得真实案号或案件名称 |
| 内置模板缺失、程序实践可能更新、查找官方范本 | webpage_search |
优先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官方来源 |
| 核验具体官方页面或范本正文 | webpage_visit |
必须使用搜索结果返回的原始 URL |
纯排版、纯语言润色、证据清单整理等不涉及法律依据或格式更新的任务,不为调用工具而调用工具。相互独立且同时必要的请求可以并行;同一目标失败或空结果最多重试一次,且必须改变检索表达。
检索策略
精确核验(已知法律名称和条款号):
- 参数组合:
law_name+item - 示例:
law_name="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item="第五百七十七条" - 直接核验条款内容是否准确、是否现行有效
- 注意修正版本(如“2020年修正”“2022年修正”)
- 参数组合:
语义检索(知道法律概念,不确定具体条款):
- 传入明确的自然语言或关键词
query - 示例:
query="买卖合同 违约责任 条款" - 从返回结果中定位最相关的法律和条款
- 找到目标法条后,再用精确核验方式确认条款内容
- 传入明确的自然语言或关键词
案由检索(知道纠纷类型,找请求权基础):
query构造:"民间借贷 利息 上限 法律规定"- 可加
status="现行有效"过滤失效法规 - 从返回结果中筛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层级的依据
- 优先采用上位法和最新有效版本
法规全文研读(需深读某法规全文):
- 先用
legal_article_search定位法规,获取真实law_id - 再调用
law_content_visit,传入law_id、goal和max_length - 按目标提取要点,而非全盘照搬
- 先用
检索结果使用
- 引用必须经检索核验,不得凭记忆编造法条编号或内容
- 文书需要写明法律依据时,使用法律全称和中文数字条款号,按第五节“法律依据写入格式”作为普通黑色正文写入
- 同时核验
law_id与效力状态,只引用接口明确返回为“现行有效”的法规 - 检索到的法条仅作为论证依据,不得替代客户事实
- 同一文书中引用同一法律的多条法条时,在同一处合并显示
law_id和法规详情 URL 只用于后台核验,不写入最终 Word;禁止猜测或补全 ID
案例与互联网工具(按需)
- 仅在用户要求案例支撑或复杂争点确需裁判理由时,使用
case_search检索,并用case_browser阅读和核验具体案例 - 内置模板缺失、格式或程序实践可能更新时,使用
webpage_search查找官方公开范本,并用webpage_visit阅读原网页 - 案例案号、案例 ID、网页 URL 必须来自工具真实返回;禁止虚构、补全或拼接。案例 ID 和网页 URL 仅供后台核验,不写入最终 Word
- 相同目标空结果时最多更换一次表达重试;仍无可靠结果时保留占位或说明无法核验,不得用记忆补写
第四步:执行写作
按意图类型执行对应写作路径:
路径 A:起草/撰写
- 基于模板体例和客户事实,从零构建完整文书
- 诉状、申请书等叙述型文书按“当事人信息 → 诉求/申请事项 → 事实与理由 → 证据 → 落款”的常规结构组织;证据目录直接按第二节证据目录规则生成表格
- 必要信息缺失处用
【待补充:字段名称】占位 - 按需检索法规并嵌入论证
路径 B:修改
- 通读原文书,定位需修改的具体位置
- 仅修改客户指出的部分,未提及的内容保持原样
- 事实变更时,同步调整相关论证和法律依据
- 修改后通读全文,确保逻辑连贯、前后一致
- 保留用户源文件,另行输出新的 DOCX;除非用户明确要求,不得覆盖源文件
路径 C:润色
- 不改变事实陈述和法律结论,仅优化表达
- 将口语化表述改为法言法语
- 调整语序、精简冗余、强化逻辑衔接
- 统一术语和格式规范
路径 D:完善/补充
- 保留原文书核心结构和已有的正确内容
- 对照文书规范要素,找出缺失部分并补充
- 补强论证薄弱环节,补充必要的法律依据
- 不推翻原有框架,只做增量完善
路径 E:改写/重构
- 保留原文书中的核心事实和客户明确要求保留的内容
- 重新组织文书结构和论证逻辑
- 按目标文书的规范体例完整重构
- 完成后对照原文核查,确保客户核心诉求未遗漏
第五步:自查与输出
- 逐项通过第七节“输出前自查清单”
- 全部通过后,按第六节 Word 格式要求生成 .docx 文件
- 修改/润色/完善类任务,直接输出成品 Word 文件,不在文件外添加多余说明文字
五、写作规则
本节规则是本技能特有的输出约束。通用写作规则(法言法语、禁止编造、来源限定、金额格式等)不在此重复。
法律依据写入格式(强制)
法规依据需要出现在文书中时,必须使用完整的 《法规全称》第×条,作为与正文格式一致的普通黑色文字嵌入句中。不得创建 Word 超链接,不得附带 URL、[n]、脚注来源、尾注来源或参考文献表。
正确:
- 以普通黑色正文写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以普通黑色正文写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
禁止:
- 法条与裁判观点分离,或集中罗列、堆砌依据
- 使用法规简称:禁止只写《民法典》,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使用阿拉伯数字条号:禁止“第577条”,必须使用“第五百七十七条”
- 将同一法律的多条依据拆成彼此割裂的引用
- 为法规名称或条款创建超链接,或者使用蓝色、下划线、“超链接”样式
- 在文书中显示
law_id、法规详情 URL、Markdown 链接源码或来源序号
案例与网页材料写入格式(强制)
- 案例和互联网材料原则上仅用于后台核验与辅助论证,不在最终 Word 中显示来源链接或引用编号
- 只有用户明确要求在文书中写出具体案例时,才以普通黑色正文写入经案例库核实的完整案号;不得创建超链接,不得显示案例 ID 或 URL
- 禁止补全残缺案号、虚构案例 ID 或拼接裁判文书网地址
- 不在完整句末添加
[n],不显示网页 URL,不生成脚注、尾注或集中参考文献表 - 互联网文章中的案例未经案例库核实时,不作为具体案例写入最终文书
标题层级
一、(二)1.(1)① 五级递进。参与人信息、诉讼请求等栏目标题可加粗,正文不宜过度拆分。
客户信息处理
- 客户文件与陈述是事实唯一基础;明确要求保留的内容不删,要求处理的部分充分落实
- 未提供但文书必要的信息用
【待补充:字段名称】占位 - 原材料格式错误或逻辑矛盾可在不违背用户意图前提下修正
- 多轮对话中,后续轮次默认继承前序文书的当事人、事实等信息,无需用户重复提供
- 多名当事人逐名处理;不同主体类型可以在同一文书中混合出现,但每名当事人只输出适用于其类型的一套身份字段和落款规则
六、Word 格式要求
输出格式(最高优先级)
最终产物为 .docx 文件,以 Word 文档形式直接交付给用户。禁止输出 HTML、HTML 代码块、Markdown 文书或纯文本;DOCX 正文同样禁止 HTML 标签、CSS、Markdown 链接源码、内部链接标记、来源 URL、[n] 和超链接。
输出文件安全(强制)
- 最终 DOCX 只写入用户指定的任务输出目录;用户未指定时,写入当前任务的输出目录
- 修改、润色、完善或改写已有文书时,保留用户源文件并另行输出新文件;除非用户明确要求,不得覆盖源文件
- 文件名须清理 Windows 非法字符
\ / : * ? " < > |,不得使用路径穿越片段或把用户输入直接当作路径 - 目标目录存在同名文件时,在基本文件名后依次增加
(2)、(3)等序号,不得静默覆盖 - 不得把用户材料、最终文书、渲染图片或其他临时文件写入本 Skill 目录;Skill 目录只保留自身规则和模板资产
排版规范
| 要素 | 规范 |
|---|---|
| 页面设置 | A4 纸,上下边距 2.54cm,左右边距 3.17cm |
| 文书标题 | 居中,黑体二号,加粗,段前距 1 行,段后距 1 行 |
| 当事人信息 | 宋体小三号,左对齐,每方当事人单独成段 |
| 栏目标题(如“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宋体小三号,加粗,左对齐,段前距 0.5 行 |
| 正文 | 宋体小三号,首行缩进 2 字符,1.5 倍行距 |
| 落款 | 宋体小三号,右对齐,包含具状人/申请人及日期 |
| 日期格式 | 已有日期统一为 YYYY年MM月DD日;未提供时使用 【待补充:日期】 |
| 页码 | 底部居中,阿拉伯数字 |
| 表格(证据清单等) | 宋体小四号,边框完整,内容居中或左对齐视情况而定 |
格式注意事项
- 全文统一使用中文标点符号
- 金额同时呈现大小写,如“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用户未提供金额时不得生成示例值
- 法规名称、条款和必要案号按第五节规范写为普通黑色正文;不得使用蓝色、下划线或 Word“超链接”样式
- 未提供信息用
【待补充:字段名称】占位,如“被告:【待补充:被告姓名或名称】” - 生成通用模板文书时,删除所有未使用的主体字段、条件行和模板控制文字;不得同时输出公民与法人两套字段
- 标题层级按“一、(一)1.(1)①”五级递进
- 禁止使用 CSS、Markdown 语法或 HTML 标签
生成方式
优先以 assets/templates/ 中对应 Word 模板为底稿,使用 WorkBuddy 运行环境可用的 DOCX 文档处理能力生成或编辑文件;如使用 python-docx,按上述排版规范设置字体、字号、对齐方式、行距和缩进,不创建 w:hyperlink 节点或外部超链接关系。法规、条款和案号文本明确设置为黑色且无下划线,避免 Word 自动套用"超链接"样式。
生成完成后,以文件附件形式交付。条件允许时,将 DOCX 渲染为逐页图片进行目视检查,确认正文没有蓝色、下划线或引用序号;如运行环境没有可用渲染能力,不得声称已完成视觉验收,但仍须检查 DOCX 结构、占位符、外部超链接关系和文件完整性。
七、输出前自查清单(强制)
逐项检查,不合格则修改后重查,全部通过方可输出:
| # | 检查项 | 正确 | 错误 |
|---|---|---|---|
| 1 | 输出为 .docx Word 文件,无多余文字 | 直接交付 Word 文件 | 输出 HTML/Markdown/纯文本,或把 HTML 写入 DOCX |
| 2 | 法律依据完整、普通黑色且嵌入句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为与正文一致的普通文字 |
使用超链接、蓝色、下划线、简称、阿拉伯数字条号或 Markdown 链接源码 |
| 3 | 同一法律多条合并显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四百九十条 |
将同一法律拆成互不相连的多个引用 |
| 4 | 未提供信息使用明确占位符 | 被告:【待补充:被告姓名或名称】 |
编造姓名、金额、案号等 |
| 5 | Word 排版符合规范 | 标题居中黑体二号,正文宋体小三号、1.5倍行距等 | 字体字号混乱、无缩进、排版随意 |
| 6 | 修改/润色未删改客户要求保留的内容 | 保留原文核心结构与认可内容 | 擅自删除客户认可的内容 |
| 7 | 文书中的法条均经后台检索核验 | 核对条文、真实 law_id 与“现行有效”状态,但不在 Word 显示 ID 或 URL |
凭记忆写法条编号或内容,或者把后台字段写入 Word |
| 8 | 最终 Word 不显示来源引用 | 无超链接、URL、[n]、脚注来源、尾注来源或参考文献表 |
显示案例/法规链接、网页编号或蓝色链接文字 |
| 9 | 意图匹配正确,改动范围适度 | 润色不改事实,修改只改指定部分,完善不推翻原结构 | 润色变成重写,修改时擅自改动未指定部分 |
| 10 | 输出安全 | 保留源文件,输出新 DOCX,静默执行内部过程 | 覆盖源文件或暴露 query、工具名称和检索过程 |
| 11 | 主体分支正确 | 每名当事人独立判断主体类型,最终只保留适用字段和落款 | 公民与法人字段并列输出,或残留“删除本行”等模板控制文字 |
| 12 | 文件与目录安全 | 清理非法文件名,同名加序号,不向 Skill 目录写入任务产物 | 非法文件名、静默覆盖、把用户材料或临时文件写入 Skill 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