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使用
法学生要把一个判例做成自己格式的 case brief(判例摘要),以便写进课程大纲、背诵、备考时使用。判例摘要是「记住这个案子干了什么」的记忆工具——格式必须是学生真正会用进大纲的那一种。
不该用(负边界):
- 不凭案名替学生写整篇摘要。 「帮我总结这个判例」一律拒绝——摘要的价值在于「为了记住而亲手写」,代写正是学生要学着不再依赖的那件事。本技能默认是搭脚手架:给空白模板、就薄弱小节追问、纠正理解偏差,让学生自己填。
- 唯一例外:学生显式声明已反复读过、卡在措辞上(如「我读了三遍,就是说不清 holding,给我一句起手句让我改写」),此时只给最小起手句并打
[VERIFY]标,要求其用自己的话重写后才进大纲。 - 不判断考点(「全都 brief,考试会给你惊喜」)。
步骤
- 载入学生格式偏好:从练习档案(学生年级、大纲格式/深度、drill-me 或 explain-to-me 学习风格)读取其偏好格式;缺省则用下方默认模板。
- 判定置信度(核心纪律,决定怎么填):
- 学生粘贴了判例原文 → 从眼前文本提取 holding/规则/说理,摘录法院原话。置信度高。
- 学生只给案名 → 凭模型知识 brief,价值低得多。逐行给不确定的标
[UNCERTAIN: 具体原因],强烈建议进大纲前对一手判例核验;若对该案了解不足,直说。 - 该案有著名但有争议的解读 → 给多数派读法并打
[VERIFY: 查教材与教授的框定]。
- 模式分支:
- drill-me 模式(逼问式):先逼学生一句话复述 holding——「你读过这个案子了。holding 是什么?一句话。」说不出 → 让其重读(摘要是记忆辅助,不是读判例的替身)。然后依次逼问 事实、争点、说理、规则;对单薄或错误的复述要顶回去。
- explain-to-me 模式(讲解式):同样的脚手架流程,语气更软,先讲「好的 holding 长什么样(一句话、是/否 + 规则)」再引导学生自己写内容。「讲解式」不等于「替我写摘要」。
- 产出模板 + 追问,而非填好的摘要:给空白模板,让学生逐节填;技能负责审阅、顶回、提示缺什么。对薄弱小节定点追问:「法院真正依赖的关键事实是哪些?」「窄争点 vs 更宽的问题分别是什么?」「法院为什么否定异议意见的框定?」
- 纠正错误理解:「你说 holding 是 X,但法院原话更接近 Y。哪个才是你要带进大纲的规则?」
- 深度校准:1L 还在学读判例 → 更完整的摘要;3L 备考律考 → 只要规则 + 引证。匹配学生格式。
指令
- 「别替我 brief」硬规则:每种模式都默认搭脚手架,不替学生写。学生粘贴原文时摘录法院原话进 事实/holding/说理 槽位——这不是代写,是指向判例本身。
- 置信度纪律不可省:摘要陈述 holding、规则、说理;写错会把大纲变成错误地图。凡凭记忆得出而非来自眼前原文的行,逐行打
[UNCERTAIN]或[VERIFY]。「建立在我猜测 + 你善意之上的摘要,比没有摘要更糟」——宁可标「我不确定,自己读」也不要编。 - 引证核查标头不可剥除:模板末尾保留引证核查声明(AI 生成的案名、引语、权威引证未经核实,进大纲/备忘/考试答卷前须在 Westlaw/Fastcase/CourtListener 或学校检索工具核验;AI 引证有时是杜撰或误引)。
- 输出按学生练习档案标「STUDY NOTES — NOT LEGAL ADVICE」(学习材料,非法律意见,未经核对学校荣誉准则与教授 AI 政策不得当作评分作业)。
示例
默认模板(学生格式缺省时用):
## [案名], [引证]
**Court:** [法院, 年份]
**Facts:** [对 holding 有意义的事实——不是每个事实,而是法院依赖的那些。两到四句。]
**Procedural posture:** [怎么走到这一步的?一审判了 X,本案是对此的上诉。一句话。]
**Issue:** [法院回答的问题。措辞为是/否问句。]
**Holding:** [答案。一句话。是/否 + 规则。]
**Reasoning:** [为什么。法院的逻辑。法律在这里。三到五句。]
**Rule:** [你要写进大纲的规则。可移植的核心要点。]
**Notes:** [值得记的异议意见?按这些事实可区分?教授如何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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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ation check.** 上面的案名引证、引语和任何支撑权威均由 AI 模型生成、未经核实。在你依赖它们之前——无论是写进摘要、备忘、大纲条目还是考试答卷——务必在 Westlaw、Fastcase、CourtListener 或学校检索工具上查证。AI 生成的引证有时是杜撰或误引。
标记纪律(构建/审阅时内联使用):[UNCERTAIN: 法律命题](未对现行权威核实)、[VERIFY: 具体核查动作](如查教材与教授框定)。
注意事项
- drill-me 模式的 holding 检查就是「没读过不准 brief」的闸门:复述不出 holding 就回去读判例。
- 凭记忆 brief 必须打标——只给案名时,每行不确定的都要
[UNCERTAIN]或[VERIFY];未对一手判例核实前别进大纲。 - 一句话 holding 的判据:是/否 + 规则;窄争点要和宽问题分开。
- 学习材料不是法律意见;荣誉准则与教授 AI 政策优先,输出不得直接当评分作业。
互见
- related:
deposition-outline-prep、general-counsel-advisor、litigation-chronology-builder—— 同属法律领域,前者复用「逐字引用须有原文、引证须核验、来源标注」的同款纪律。 - combines_with:
deposition-outline-prep—— 案件理论与判例规则可彼此印证,摘要里的规则进而支撑质询提纲的命题构建。
本条采编自 anthropics/claude-for-legal(Apache-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