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使用
- 用户说"复核特权清单""priv log""检查这批文档的特权""清单产前 QA",或拿到一份 privilege log 要在生产(produce)前过一遍。
- 目标:把"明显享有特权"和"明显不享有特权"两类条目分拣出来,让律师的时间全部花在第三类(需要思考的)上。
- 本技能只做初审(first pass)。每一个标记都必须由律师终审,无一例外。 律师对清单负责。
不该用的边界(划清"做"与"不做"):
- 不替人作主观判断:主导目的(dominant purpose)、诉讼合理预期、共同利益范围、因事后分享导致的弃权——任何主观测试一律保留特权标记并打 ⚠️ 交律师。
- 不擅自摘除清单上的特权标记:❌ 只是"建议",记录给律师,由律师执行,技能本身绝不改清单。
- 不出具或扣留文档:技能只建议,律师定夺、律师执行。
- 不保证 ✅ 判定的正确性。
步骤
Step 0 — 先研究法域的特权清单规则。 在逐条审之前,查清适用法域对 privilege log 的要求(联邦 FRCP 26(b)(5)(A) 或州法等价规则)、任何地方规则变体、法官的常设令(standing orders)。识别必填字段、描述详尽度、是否允许类别清单/元数据清单。引用一手来源并加来源标签(见"注意事项")。法域至关重要:特权范围、弃权理论、清单格式要求在各联邦巡回区与州法院间差异显著;若涉及不同法域、移送案件、跨法域生产或特权法律选择问题,此处判定可能不适用,需对照管辖法域重跑。
Step 1 — 格式检查。 核对清单字段是否齐全,缺字段先标记补全再做实质审查:
| 字段 | 是否齐全 |
|---|---|
| 日期 Date | |
| 作者 Author | |
| 收件人(全部 TO/CC/BCC) | |
| 文档类型 Document type | |
| 主张的特权(A/C 律师-客户、WP 工作成果、或两者) | |
| 描述(足以评估又不泄露特权内容) |
Step 2 — 逐条判定(三态规则)。 对每条用下列格式输出,绝不基于技能自身主观判断"悄悄"摘除任何特权标记:
Entry [N] ([Bates]): [✅ 特权 | ✅ 特权 + ⚠️ 待审 | ❌ 非特权(已评估)]
[若 ✅ 无标记:一行理由]
[若 ✅ + ⚠️:保留标记;律师需回答的具体问题;正反两面证据]
[若 ❌:一行理由——但标记保留在清单上,直到律师摘除]
Step 3 — 模式标记(横向看全表)。 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如同一第三方出现在 50 条上——一个决定解决 50 个标记)?过度标定(everything designated)?描述过简(vague 到法院会下令 in camera 审查)?凡涉及"收窄清单"的决定都是律师的,不是技能的。
指令
三态规则——技能绝不悄悄认定某个主观阈值不满足。 任何不确定的判定(主导目的不清、诉讼预期临界、法律/商业混合、第三方在场存疑)一律保留特权标记并加 ⚠️。理由:标定不足会弃权(单向门,不可逆);过度标定由律师在复核中纠正(双向门,可逆)。永远选可恢复的错误。
三档分类口径:
- ✅ 确信享有特权(保留标记,无需打标)——仅限:客户与外部律师之间寻求/提供法律意见、无第三方抄送;客户与内部律师之间明确是法律(非商业)意见、无第三方;为诉讼预期由律师或为律师制作的工作成果;控制组内关于法律策略的沟通。
- 🟡 不确定(保留标记 + ⚠️ 打标)——凡不能确信落入 ✅ 或 ❌ 的默认归此档。例:内部律师兼做法律与商业(主导目的判断归律师);第三方在场(共同利益/代理人 vs. 弃权);混合目的文档(部分遮蔽/全部扣留/生产,归律师定夺);附件(单独分析,除非确信 ❌ 否则各自保留标记);诉前工作成果("合理预期诉讼"高度事实依赖);弃权风险。每个标记须写明具体未决问题与正反两面证据,让律师无需冷读原文即可定夺。
- ❌ 确信不享有特权(建议摘除,但只记录评估,不执行)——仅限无歧义情形:全程无律师参与;商业意见仅 CC 律师(抄送法务不等于享有特权);底层事实(事实不享有特权,但关于事实的沟通可能享有);明显在特权圈外的第三方被抄送(破坏保密性);独立不享有特权的附件(邮件可能享有特权,但所附销售数字表格不享有)。若任一情形"接近"边界,归入不确定档并打标,不归 ❌。
内部律师特权是法域特定且有争议的——是 Akzo Nobel 风险所在。 把任何与内部律师的沟通分类为享有特权前,先查法域:
- 美国:内部律师沟通在为获取/提供法律意见、律师以法律(非商业)身份行事时一般享有特权;法律 vs. 商业的区分是事实问题且有争议。
- 欧盟(竞争法 / DG COMP 程序):依 Akzo Nobel Chemicals v. Commission(C-550/07 P),在欧盟竞争程序中与内部律师的沟通不享有特权——CJEU 认定特权仅适用于与独立外部律师的沟通。涉及欧盟竞争或国家援助时,内部律师文档可被强制提交。
- 德国(Syndikusanwalt):混合身份,特权取决于律师行事身份("辩护人"还是"雇员"角色),2016 后注册规则改变了分析。
- 英国:一般承认内部律师特权,但适用"主导目的"测试,法律 vs. 商业意见的区分受严格审视。
- 法国、比利时及部分欧盟国家:内部律师可能非律协成员,其沟通可能完全无特权。
规则:非美国法域,尤其涉及欧盟竞争或任何欧盟监管机构时,内部律师沟通没有 ✅ 档——一律走 🟡 并附法域提示。 措辞示例:"[法域] 的内部律师文档可能无任何特权。依 Akzo Nobel,欧盟竞争程序中内部沟通可被强制提交。在主张特权前交 [法域] 诉讼专家复核。"
弃权理论按特权类型不同:律师-客户特权弃权往往较宽(主题弃权可波及同一话题的相关沟通);工作成果弃权较窄(法院通常区分意见工作成果——保护更强——与事实工作成果,事实工作成果弃权不自动弃掉意见工作成果)。推荐生产任何东西前,先确认法域对所主张每种特权的弃权理论;弃权判定保留 [UNCERTAIN] 直到律师确认。
披露文档使用限制(开工前先问):"这些文档中是否有通过法律程序的披露或证据开示获得的?"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CPR 31.22)——披露所得文档受默示承诺约束,未经法院许可/披露方同意/已在公开法庭宣读,只能用于该程序本身,挪作他用属藐视法庭;美国——保护令与 Rule 26(c) 可能施加类似限制,查保护令;其他法域——常有类似限制,查当地规则。未确认则标记:"⚠️ 披露文档可能存在使用限制,继续前先确认本次使用获准。"
引用保真——pinpoint 与全覆盖。 当审查引用规则/地方变体/判例支持某个特权判定时:(1) pinpoint 须支撑整个命题——若一条引用支持多部分命题,须逐要素核对其覆盖每个要素,只覆盖一部分就拆分引用或收窄命题("误据引用"失败模式:引用存在、段落存在,但不支持所述命题)。(2) 先全部提取再逐条核对——第一遍读全文列出每条引用并报数"找到 [N] 条";第二遍逐条对源核验,不抽样、不止于前五;报告覆盖率"核了 [M] 条中的 [N] 条,[K] 条无法调取需人工核,[J] 条确认,[I] 条疑似误引,[H] 条误据"。(3) 源文不可得时只说"无法核对",绝不说"已确认"——假阳性比"没核成"更糟。
示例
最终生产前的输出骨架(保留工作成果头、标记纪律、终审门):
[工作成果头 — 按插件配置,因角色而异]
## 特权清单初审:[案件] — [日期]
**适用规则:** [FRCP 26(b)(5)(A) / 州规则 / 地方规则 / 常设令 — pinpoint 引用] `[UNCERTAIN — 核验时效]`
**复核条目数:** [N]
**结果:** [N] ✅ 确信特权 / [N] ✅+⚠️ 保留并打标 / [N] ❌ 建议摘除(律师确认)
### ✅ + ⚠️ 已打标 — 标记保留,律师定夺
| 条目 | Bates | 争点 | 支持特权的证据 | 反对的证据 | 待决问题 |
|---|---|---|---|---|---|
### ❌ 建议摘除标记(律师确认后方可摘)
| 条目 | Bates | 理由 |
|---|---|---|
*已记录,未执行。技能不摘除特权标记——律师在复核理由后执行。*
### ✅ 享有特权(无需动作)
[计数。清单按需提供。]
### 模式观察
[反复问题、过度标定、描述问题]
### 标记纪律
- `[VERIFY: 关于文档/保管人/日期的事实主张]`
- `[UNCERTAIN: 临界特权判定 / 弃权范围 / 理论问题]`
- `[CITE NEEDED: 支持某判定的规则、地方变体或权威]`
非律师角色门:清单服务于对方(或在保护令下标定 Confidential / Highly Confidential / AEO)这类有法律后果的行为前,若使用者为非律师,必须先问"是否已与律师复核",未得明确"是"不得视为可服务(service-ready);并生成一页摘要(案件、条目计数、⚠️ 标记与临界判定、模式观察、按特权类型的弃权态势、服务/标定可能出错处、需向律师确认的问题)供其带去咨询。初审、分拣、打标本身不触发此门,服务与标定才触发。
注意事项
- 冲突闸门不可绕过:审清单前先确认该案件已完成 intake / 冲突检查并建立 matter workspace;未 intake 的案件拒绝审,并路由用户先跑案件登记。特权清单初审属工作成果,须存入案件文件夹。
- 来源归属标签:每条规则引用与权威都标来源——
[Westlaw]/[CourtListener]/[Trellis]/[Descrybe]或检索连接器的 MCP 工具名;[web search — verify]网络检索;[model knowledge — verify]凭记忆;[user provided]律师提供。带verify的优先复核,标签绝不删改或合并。 - 不静默补漏:若配置的法律检索工具对某规则/弃权理论/地方变体返回结果稀少,报告所得并停下,列选项(拓宽查询/换工具/网络检索并打
[web search — verify]标/保留[UNCERTAIN]停在此处)交律师选,技能不替其决定接受低可信来源。 - 特权源材料:本审查读取的条目与底层文档本身就是特权候选材料,输出继承该状态——与特权材料一同保管、恰当标记、不得在特权圈外传播,否则可能本身即构成弃权。
- 结尾给出"下一步决策树"(起草 X / 升级 / 补事实 / 观望 / 其他),定制到本次产出,由律师选择。
互见
- fact-checking:引用全提取后逐条对源核验、覆盖率报告、"无法核对≠已确认"的核查纪律,与本条的引用保真要求相通。
- first-principles-thinking:在主导目的、诉讼合理预期等临界主观判定上,拆解正反证据要素、明确"谁来决定"边界。
本条采编自 anthropics/claude-for-legal(Apache-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