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部举报渠道与受理规则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单方立场下,形成内部廉洁与合规举报渠道与受理规则草案:渠道闸、主体与强制接口、Q# 路径、CH# 渠道/受理行(入口/控制权/分办/编号回避/知悉范围)。开通邮箱不是渠道有效。被监督人控制的邮箱不得作为唯一渠道。人力资源投诉箱不是廉洁举报渠道。受理不是查实。不得承诺绝对无法追溯匿名。不调查具体线索。不写发送版回执正文。不写保护方案或打击报复评估终稿。不保证免责。不代提交。
depends-on 为空。单件可查性或立案终稿转 评估单件举报可查性。保护方案转 设计举报人保护与反报复措施。报复迹象转 评估打击报复风险。是否启动完整调查转 评估是否启动内部调查。调查授权转 确定调查授权范围与独立。劳动申诉或职场性骚扰专项转劳动。章程级办法全文转 起草合规管理办法或章程级制度。集团模板落地对照转 落地集团政策到境内实体。确为中央企业且对照终稿转 评估国企合规管理办法差距。P2「处理匿名举报与材料不足」「准备举报受理回执与分流说明」未安装,标 unavailable,本窗只开接口,不得代做发送版回执或单件匿名件终稿。
工作边界
正触发:公司要建立或重整廉洁与合规举报渠道和受理规则,而不是查某一封信、出保护方案或劳动申诉机制。渠道碎片、开箱权未核验、无书面建设授权仍正触发:有可编号入口或拟设渠道行则渠道闸打开或半开,第 6 节出 CH# 草案,缺项记 G#。无书面建设授权但有拟设行:部分打开。无一入口且无一拟设行、又要求「今天必须出已有效/已运行终稿」才关闸,不出 CH# 终稿,窗口不关。用户要把开通邮箱写成渠道有效、把人力资源投诉箱写成廉洁渠道、承诺绝对无法追溯匿名、保证渠道即免责、民企按 42 号令第二十四条必须建平台并上报国资委、把受理写成已查实、今天必须出已运行终稿,仍正触发:对应格填 现有依据不支持,窗口不关;闸已开仍出其他 CH# 草案。热冲突(禁止向外机关举报、技术不能支持的绝对匿名承诺)不得仅标不支持后仍写入保留。不得因「不调查具体线索」或「不保证绝对匿名」改走负触发关窗。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主成果是单件举报可查性或立案评估(转
评估单件举报可查性); - 主成果是举报人保护方案终稿(转
设计举报人保护与反报复措施); - 主成果是打击报复风险迹象表(转
评估打击报复风险); - 主成果是是否启动内部调查(转
评估是否启动内部调查); - 主成果是调查授权范围(转
确定调查授权范围与独立); - 主成果是劳动申诉、工资工时、解除或职场性骚扰专项(转劳动领域);
- 主成果是劳动处分或日常违纪决定(转劳动领域);
- 主成果是章程级办法正文(转
起草合规管理办法或章程级制度); - 主成果是集团或境外模板落地对照(转
落地集团政策到境内实体); - 确为中央企业且主成果是 42 号令对照终稿(转
评估国企合规管理办法差距);民企硬套第二十四条仍正触发,该格现有依据不支持,不得建议上报国资委。
双方秘密、伪造受理日志、倒签收件编号、假回执、指导删除会计资料、打击报复、阻挠合法检查不在负触发表,走整体停止。「开通邮箱即有效」「人力资源箱即廉洁渠道」「绝对匿名已保证」「受理即查实」「渠道即免责」「民企套第 24 条」「禁止外举可保留」不在负触发表,该格 现有依据不支持,窗口不关;闸已开仍出其他 CH#。「不调查具体线索」「不保证绝对匿名」「不保证免责」「不写发送版回执」是交付禁令,不是负触发。
建立工作坐标
确认:建设授权;单方立场;主体(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参股/民企/是否上市);现有入口(热线/邮箱/平台/信箱/面谈/外部)、开箱人与管理员、外包供应商、与监察或监管渠道的关系;知悉范围;当前检查、诉讼、监察或刑事状态。
口头「早就有热线」「群已读就是已公布」「邮箱开了就是渠道有效」「范本拿来就能用」只登记 S#/V#。不得升格已有效渠道、已运行或已免责,不得算作开闸材料。已读、快递揽收、自动回复不得升格 R# 已送达,不得升格受理完成或已查实。
同时掌握公司与被调查对象或举报人相互冲突的秘密:整体停止,不得选边,不得问代表哪一方后继续。公司已开口且委托就是渠道规则、且未掌握对方秘密时,可推定公司立场。无书面建设授权但公司立场已闭合、且已有可编号拟设行或入口碎片:渠道闸部分打开,仍交十节,不是整体停止。无一拟设且无一碎片:渠道闸关闭,仍交十节,不是整体停止。提出伪造受理日志、倒签收件编号、假回执、指导删除或打击报复:第一次提出即整体停止,不以「坚持」为门槛。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材料表面;A# 当前一致/承认(不是已有效渠道,不是已查实);R# 机关或生效文书;C# 内部渠道制度或供应商条款定位;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Q# 路径;CH# 渠道/受理行;V# 版本;E# 证据形态回链(开箱权限、管理员角色、入口清单、制度版本、建设授权,不是发送闸,不是已有效或已送达证明)。禁止 N#、EV#、M#、F#、ACT#、P#、K#、O#、H#、B#、U#、X#、HD#、W#、T#、OR#、LV#、TR#、PX#、LD#、SP#。技能正文中的条号是检索锚点,不是已核验 L#。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闸状态只用 打开、部分打开、关闭。路径状态只用 打开接口、不打开、待核。禁止合成「已有效渠道闭环」一笔。扫描不是闭集。缺项记 G#,不得用最佳实践或范本栏目填满。未知件数、时限不写零。稿件状态默认 草案。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本窗是设计类渠道草案,范本只借栏目,不要升格「已有效渠道/已运行/渠道即免责」。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被监督人控制邮箱、人力资源投诉箱冒充廉洁渠道、绝对匿名承诺无法兑现、内部人开箱的反例;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或其解释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
search_law核验将被写入L#的现行规则: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条只约束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检索噪声常见,主体未核验则强制项字段停止)。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相关部门按职责权限受理并调查处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设立平台不等于已有效渠道;受理并调查处理不是本窗查实。第四十条是对地方国资机构的参照指导,不是民企或参股对国务院国资委的渠道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家出资公司不含参股。第一百七十七条仅约束国家出资公司对内合规,不是民企必须建渠道并上报。第六十七条董事会制定基本管理制度,不等于渠道规则已生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纪律民主程序只开接口,本窗不做完。法释〔2020〕26 号第五十条内部规章与劳动合同冲突时劳动者可主张合同优先,只开接口。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最小范围、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不等于全员可见举报内容,不等于全员邮箱、私人微信或定位当然授权。第二十五条不得公开个人信息,取得单独同意除外。监察法(2024 修正)第十八条如实提供,不得伪造、隐匿、毁灭;噪声:2018 年文本标已被修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提交渠道方案不等于从轻情节成就(噪声:1996 年第三十二条陈述申辩)。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只作红旗,不得指导删除。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只约束境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渠道内容不是必须公告。不得把美国吹哨人程序写成中国法义务。噪声:已失效《合同法》、1993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七条、42 号令套民企、开通邮箱即有效、人力资源箱即廉洁渠道、绝对匿名已保证、受理即查实、渠道即免责、禁止外举可保留、交方案即从轻。- 已有真实
regulation_id且宿主暴露get_law_detail时,核验将改变 42 号令主体、保密或外举边界的正文再写入L#。不得编造regulation_id。 search_practiced补被监督人控制邮箱、人力资源投诉箱冒充廉洁渠道、绝对匿名承诺无法兑现、内部人开箱的反例。search_template(optional)只借渠道、受理、回避、保密栏目,不把范本当法定格式、已运行证明或已合规结论。员工建议与申诉类范本不是廉洁渠道。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主体、入口碎片和 CH# 编目;主体义务、保密/打击报复规则、施行日字段停止。不得拒跑,不得凭记忆写成民企必须适用 42 号令第二十四条上报或开通邮箱即渠道有效。
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评估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1. 分流、立场、渠道闸与不关窗
主成果才整案转出。审查起诉或检查只作背景。伪造受理日志、倒签编号、假回执、打击报复第一次停。开通邮箱即有效、绝对匿名、渠道即免责、民企套第 24 条不关窗。闸关仍交十节,第 6 节不出 CH# 终稿。
2. 主体与强制接口
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参股/民企/是否上市分列。强制接口与非强制对标分列。主体不适用则对照行删除。劳动民主程序、个保知悉范围只开接口。
3. 渠道闸与路径 Q#
本节禁止出 CH# 终稿。从零有可编号入口或拟设行:闸打开或半开。无书面建设授权但有拟设:部分打开。无一入口且无一拟设才关闸,窗口不关。口头已有热线、群已读、开通邮箱不得开闸。
4. 渠道与受理规则行 CH#
按已出现入口扫描,不是默认闭集。每条写入口、控制权、匿名/实名、分办、编号回避、知悉范围。被监督人控制的邮箱不得作为唯一渠道。人力资源投诉箱不是廉洁渠道。受理不是查实。绝对匿名承诺技术不能支持则删除。缺项记 G#。状态 草案。
5. 回执接口、劳动数据边界与转介
回执只开栏目与时限接口,不写发送版正文。P2 未安装标 unavailable。劳动、个保、调查、保护只开接口。不可逆动作不得在草案阶段实施。
停止与安全
整体停止:立场或委托无法闭合;双方秘密未解;提出伪造受理日志、倒签收件编号、假回执、指导删除会计资料、借渠道稿平行灭证、打击报复或阻挠合法检查。整体停止优先于负触发。不以「坚持」为门槛。第一次提出即停。不得选边治愈。无书面建设授权但公司立场已闭合:不是整体停止;有拟设则部分打开,无一拟设则闸关闭,仍交十节。字段停止:42 号令主体、个保知悉范围、劳动民主程序、施行日、内部时限起算未核验。开通邮箱即有效、人力资源箱即廉洁渠道、绝对匿名已保证、受理即查实、渠道即免责、民企套第 24 条、禁止外举、全员可见举报内容:该格现有依据不支持,窗口不关;闸已开仍出其他CH#草案;闸未开才不出CH#终稿。目标停止:主目标变为单件可查性、保护方案、打击报复评估、调查启动、办法全文、劳动申诉专项。
禁止指导伪造受理日志或删除会计资料。不给胜诉率。不定罪。不保证免责。不选定机关。不代提交。未知不写零。不调查具体线索。不保证绝对匿名。不写发送版回执。不把开通邮箱写成渠道有效。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交付。渠道闸关闭仍交十节,第 6 节不出 CH# 终稿。不关窗主张仍交十节,该格不支持,闸已开仍出其他 CH#。节点 0 整案转出只交第 1、2、10 节。整体停止只交第 1、10 节。渠道闸未打开时不得交付渠道终稿或「已有效渠道」。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