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变更责任主体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原告立场下,形成不代提交的追加或变更申请包:追加闸、Add#(用人者/场所/交强险应当共同被告/商业三者待核/共同侵权人)、必要共同与普通追加分列、请求调整(不整状重写除非必要)、管辖与时效红旗并列、申请草案。不保证准许。不选定法院。不编造被告。一审辩论终结后、二审限制更严,不得写成与一审相同。执行阶段追加被执行人不是本任务。
depends-on 为空。尚未起诉转介 提起人身损害一审/评估责任主体与保险覆盖/直接起诉保险公司,本窗不写起诉状终稿。反诉转 评估反诉或抵销。执行追加转 执行人身损害生效文书/应对人身损害执行。主体总评估转 评估责任主体与保险覆盖。不明主体转 评估侵权人不明路径。
工作边界
正触发:立案后发现应追加或变更用人者、场所、保险人或其他义务人。「立案了才发现有交强险」正触发。尚未起诉也要追加、保证准许、选定某院、辩论终结后保证能追加、漏列交强险不用追加、商业三者当然可列、垫付后可不列交强险、无新主体事实仍要随意追加,仍正触发:追加闸可关,对应格填 现有依据不支持 或字段停止,窗口不关,不得改走负触发,不得标申请终稿已形成。工伤待遇与对第三人追加同时出现:本窗正触发,工伤段分流劳动,对第三人的 Add# 可留。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主成果已是诉前完整一审起诉状(转
提起人身损害一审); - 主成果是诉前保险人诉讼地位起诉入口(转
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 只要主体名单或保险能否进入(转
评估责任主体与保险覆盖); - 被告侧反诉或抵销(转
评估反诉或抵销); - 执行阶段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转
执行人身损害生效文书/应对人身损害执行); - 只要管辖或时效终稿(转
评估人身损害管辖/评估人身损害诉讼时效); - 只要连带按份形态终稿(转
评估共同侵权与连带按份); - 刑附民应否列共同被告或另行民事(转
评估刑附民与另行起诉); - 纯工伤待遇或劳动被申请人追加且无第三人主体(转劳动);
- C 端只要大众准备包(只分流);
- 未成争改合同(审查起草搁置)。
尚未起诉、保证准许、选定法院、辩论终结后必准、漏列交强险不用追加、无新事实仍要追加不在负触发表,窗口不关。编造被告、伪造保单或劳动关系、双方秘密不在负触发表,走整体停止。
建立工作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案号或受理凭证 R#;现有被告;拟追加主体及名称是否足以与他人相区别;新主体事实(保单、用工、场所);审理阶段(一审辩论终结前/后、二审、执行误入);是否列交强险/商业三者;法域。
口头「立案了」、截图、「已读」只登记 S#/V#。不得升格为已受理、已送达新被告、答辩期已起算或审限已变。用户坚持「保证准许」「就追加到某院」不构成准许或选定法院的授权。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受害人与拟追加的用人单位、保险人、场所同时交材料争同一份追加稿:整体停止,不得以选边治愈,也不得改走负触发。受害人已开口且委托范围就是追加申请、且未掌握对方秘密时,可推定原告立场。只要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无例外整体停止。提出编造被告、单位、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伪造劳动关系或保单,倒签入职或出险日,逃逸未知名仍虚构主体,「先随便列一个再补」:第一次提出即整体停止,不以「坚持」为门槛。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新证据、保单、劳动关系材料;R# 立案受理;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Add# 追加行;P# 因追加必须改的请求行;V# 版本。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稿件状态只用 草案、追加闸关闭、提交前待核、停止。技能正文中的条号是检索锚点,不是已核验 L#。不准许率。本任务默认 草案,不代提交。禁止「法院应当准许」「此致某院」「漏列交强险不用追加」。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侵权责任法》、2003 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已删除条文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
search_law核验将被写入L#的现行规则: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申请追加;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增加诉讼请求可合并;道路交通事故中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列为共同被告(限额内实际赔清且无异议除外,垫付不等于除外);商业三者须当事人请求加入;二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一审未参加的,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不得写成与一审相同。技能正文条号不是L#。噪声:已失效《侵权责任法》、已失效《合同法》、尚未起诉即可出追加终稿、保证准许、选定某院、辩论终结后必能追加、漏列交强险不用追加、垫付后可不列交强险、把执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写成诉讼追加、口头或已读即已受理或已送达。不可用则追加条件、必要共同、辩论终结效果、保险人地位、管辖时效字段停止。- 已有真实
regulation_id且宿主暴露get_law_detail时,核验将改变追加条件、必要共同、辩论终结效果或保险人被告地位的正文再写入L#。不得编造regulation_id。 search_practiced补辩论终结后难准许、二审追加更严、垫付后仍应列交强险、必要共同与普通追加被驳的实务反例。search_template只借追加或变更申请栏目,不把范本当法定格式、已提交文本或指定唯一法院。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 Add# 编目与事实;追加条件、必要共同、辩论终结效果、保险人地位、管辖时效字段停止。不得凭记忆写成保证准许、选定法院、尚未起诉也能出追加终稿或漏列交强险不用追加。
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追加主体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1. 分流、立场、追加闸与不关窗
工伤三段分流,对第三人追加可留。双方秘密、编造被告第一次停。尚未起诉、保证准许不关窗。只要起诉状终稿负触发。
2. 拟追加主体 Add#
一行一主体。交强险应当追加,垫付不得除外。商业三者待核。不能指明则不打开,转不明路径。
3. 必要共同与普通追加、阶段
必要共同应当追加 ≠ 保证准许。普通追加可以不准许。一审辩论终结后、二审闸收紧。执行误入转出。
4. 请求调整、时效管辖红旗
不当然重写整状。对新被告时效、管辖分列,不写死截止日,不选定法院。
5. 申请草稿、送达与审限
草案不代提交。已读不得起算。不保证准许。
停止与安全
整体停止:立场或授权不明;双方秘密未解;受害人与拟追加单位、保险人同时交材料;编造被告、单位、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伪造劳动关系或保单;倒签入职或出险日;逃逸未知名仍虚构主体;先随便列一个再补。整体停止优先于负触发。不以「坚持」为门槛。第一次提出即停。不得选边治愈。字段停止:追加条件、必要共同、辩论终结效果、保险人地位、管辖时效未核验。追加闸未开则申请终稿停止,窗口不关。用户要保证准许、选定法院、尚未起诉出追加终稿、辩论终结后必准、漏列交强险不用追加则该格停止,窗口不关。目标停止:主目标变为起诉状终稿、主体总评估、直接起诉保险人入口、反诉、执行追加。尚未起诉、保证准许不在目标停止。
禁止指导编造被告、伪造保单或倒签。不给胜诉率。不选定法院。不代提交。不编唯一截止日。不把未知写成零。不定残。不保证准许。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交付。追加闸未打开时不得交付申请终稿或保证准许。节点 0 整案转出或整体停止时不得填满十节实体。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