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lict-resolution — 冲突解决和优先级判定
三大冲突类型
冲突类型
├── A. 法条竞合(规范冲突)
│ ├── A1. 同一法律内部条文竞合
│ ├── A2. 不同法律之间规范冲突
│ ├── A3. 不同位阶法源冲突
│ └── A4. 请求权竞合
├── B. 证据矛盾(事实冲突)
│ ├── B1. 同类证据之间矛盾
│ ├── B2. 不同类型证据之间矛盾
│ └── B3.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矛盾
└── C. 争点优先级(程序/逻辑冲突)
├── C1. 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排序
├── C2. 前提性争点与派生性争点排序
└── C3. 主要争点与次要争点排序
冲突识别流程
步骤0.1:扫描输入材料,识别是否存在冲突
├── 检查是否有多个可适用法条 → A类法条竞合
├── 检查证据之间是否存在不一致 → B类证据矛盾
├── 检查是否有多个争议焦点 → C类争点排序
└── 若无冲突 → 退出本skill,转入常规分析
步骤0.2:冲突分类
├── 判断冲突属于A/B/C
└── 一个案件可能同时存在多种冲突类型
步骤0.3:冲突严重性评估
├── 高:冲突结论将根本改变案件走向
├── 中:冲突影响部分争点处理
└── 低:冲突仅影响细节
A类:法条竞合解决流程
步骤A1:列出所有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
- 逐一列出条文全文
- 标注每个条文的法源位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 标注制定/修订时间
- 标注适用范围(一般/特别)
步骤A2:判断竞合类型
├── 不同位阶冲突?→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同一位阶一般法vs特别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同一机关新旧法冲突?→ 新法优于旧法
├── 请求权竞合?→ 分析各请求权利弊,告知当事人选择权
└── 新一般法vs旧特别法冲突?→ 报请有权机关裁决,标注低置信度
步骤A3:形成解决结论
- 明确最终适用的法律条文
- 说明排除其他条文的理由
- 标注置信度
民法典竞合常见情形
| 竞合情形 |
解决规则 |
| 违约责任 vs 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86条) |
当事人可选择 |
| 合同编通则 vs 分则 |
分则优先(特别优于一般) |
| 《民法典》vs《消保法》 |
《消保法》优先 |
| 《民法典》vs《公司法》 |
《公司法》优先 |
| 新法 vs 旧法(同一机关) |
新法优于旧法 |
B类:证据矛盾解决流程
步骤B1:识别和描述矛盾
- 列出相互矛盾的证据
- 明确矛盾的具体内容
- 判断矛盾是根本性还是细节性
步骤B2:证据能力审查(前置过滤)
├── 是否属于非法证据应予排除?
├──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 若一方无证据能力 → 排除该证据,矛盾消除
步骤B3:证明力比较
├── 国家机关公文书证 > 其他书证
├── 公证文书 > 一般书证
├── 原始证据 > 传来证据
├── 直接证据 > 间接证据
├── 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 > 有利害关系的
└── 数个证据形成的证据链 > 孤证
步骤B4:综合认定
├── 将证明力较强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基础
├── 检验该认定是否与经验法则一致
├── 适用证明标准:
│ 民事一般:高度盖然性(>75%)
│ 民事欺诈/胁迫:高于高度盖然性
│ 刑事:排除合理怀疑
│ 行政:明显优势
└── 矛盾无法解决时 → 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步骤B5:形成结论
- 明确采信/不予采信的证据及理由
- 标注置信度
C类:争点优先级排序流程
步骤C1:争点识别与列举
- 从诉讼请求中提取争点
- 从答辩意见中提取争点
- 形成完整争点清单
步骤C2:争点分类
├── 按性质:程序性/事实争点/法律争点
├── 按逻辑:前提性/独立/派生性
└── 按重要:核心/重要/辅助
步骤C3:建立争点依赖关系图
例:合同是否成立 → 合同是否有效 →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步骤C4:排序规则
├── 第一优先:程序性争点(管辖/时效/主体资格)
├── 第二优先:前提性事实争点(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 第三优先:核心法律争点(法律适用/解释)
├── 第四优先:派生性争点(责任范围/赔偿数额)
└── 第五优先:辅助性争点(诉讼费用/执行方式)
步骤C5:效率优化——识别"短路"机会
├── 若诉讼时效已过 → 可能无需审理实体争点
├── 若合同不成立 → 无需审理违约责任
└── 若不构成侵权 → 无需审理损害赔偿
争点排序速查
| 优先级 |
争点类型 |
示例 |
| 1(最高) |
程序性争点 |
管辖权/诉讼时效/主体资格 |
| 2 |
前提性事实争点 |
合同成立/法律关系存在 |
| 3 |
核心法律争点 |
法律适用/法律解释 |
| 4 |
派生性争点 |
责任范围/赔偿数额 |
| 5(最低) |
辅助性争点 |
诉讼费用/执行方式 |
多类冲突并存处理
步骤D1:冲突交叉分析
- 检查法条竞合的解决是否影响争点排序
- 检查证据矛盾的解决是否影响法条选择
步骤D2:迭代解决
├── 先解决最基础的冲突(通常C类争点排序)
├── 再解决影响范围最大的冲突
├── 最后解决派生性冲突
└── 必要时进行多轮迭代
步骤D3:一致性检验
- 检查所有冲突解决结论之间是否一致
- 检查最终结论是否符合法律体系内在逻辑
输出格式
冲突识别报告
## 冲突识别
| 冲突编号 | 类型 | 内容摘要 | 严重性 |
|---|---|---|---|
| 冲突1 | A类-法条竞合 | 《民法典》第X条 vs 《消保法》第Y条 | 高 |
| 冲突2 | B类-证据矛盾 | 报告A(不合格)vs 报告B(合格) | 高 |
法条竞合解决报告
## 法条竞合解决
### 竞合类型:[类型]
### 涉及条文:
- 《X法》第X条([位阶]):[内容摘要]
- 《Y法》第Y条([位阶]):[内容摘要]
### 解决规则:[适用规则]
### 最终适用:[条文](理由:[理由])
### 置信度:[高/中/低]
证据矛盾解决报告
## 证据矛盾解决
### 矛盾证据:
- 证据A([提交方]):[结论]
- 证据B([提交方]):[结论]
### 证据能力:两者均✓ / 证据X已被排除(原因:[原因])
### 证明力比较:[分析]
### 采信结论:[证据A/B](理由:[理由])
### 置信度:[高/中/低]
争点优先级报告
## 争点优先级
| 优先级 | 争点编号 | 争点内容 | 类型 | 理由 |
|---|---|---|---|---|
| 1 | 争点3 | 诉讼时效是否经过 | 程序性 | 时效抗辩成立则无需审理实体 |
| 2 | 争点1 | 合同是否成立 | 前提性 | 是后续争点的前提 |
| ... | | | | |
### 短路路径:
- 若争点3结论为"已过时效" → 争点1、2无需审理
置信度标注
| 等级 |
含义 |
典型场景 |
| 🟢 高 |
规则明确,适用无争议 |
明确的上位法vs下位法冲突 |
| 🟡 中 |
规则基本明确,存在解释空间 |
特别法关系认定存在争议 |
| 🔴 低 |
规则不明确,存在重大争议 |
新一般法vs旧特别法冲突;证据势均力敌 |
各场景调用时机
| 场景 |
最可能冲突类型 |
调用时机 |
| litigation-support |
C类争点排序 |
分析争议焦点时 |
| contract-review |
A类法条竞合 |
多个条款均可能适用时 |
| data-compliance |
B类证据矛盾 |
PIPLvsNISvs数据安全法冲突时 |
| labor-arbitration |
A+C类竞合+排序 |
劳动法规多重适用时 |
引用说明
本skill方法论框架来自 THUYRan/Legal-Skills-Chinese/conflict-resolution,
THUYRan原版22000字,GCL精简至约250行,保留核心工作流和输出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