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uctured-element-extraction — 结构化要素清单
核心概念
结构化要素 = 最小可判断单元
每个要素必须满足:
- 原子性:不可再进一步有意义地拆分
- 可判断性:可对其作出"满足/不满足/待查"的明确判断
- 独立性:各要素之间逻辑上互不包含(MECE原则)
- 可追溯性:每个要素可追溯到具体法律条文或法理依据
要素状态标注
| 状态 |
符号 |
含义 |
| 已满足 |
✅ |
现有材料可充分证明该要素成立 |
| 未满足 |
❌ |
现有材料明确表明该要素不成立 |
| 待查证 |
⚠️ |
现有材料不足以判断,需补充信息 |
| 不适用 |
➖ |
该要素在本案情形下不需要考察 |
| 存在争议 |
🔶 |
该要素的满足与否存在不同解释空间 |
MECE原则
相互独立(Mutually Exclusive):
❌ 错误:并列"过错"和"故意" → 包含关系
✅ 正确:将"过错"列为上位,"故意/过失"为其下位
完全穷尽(Collectively Exhaustive):
❌ 错误:遗漏"因果关系"要素
✅ 正确:覆盖该法律问题的全部判断维度
工作流程
Phase 1:识别问题类型与确定要素框架
步骤1.1:识别法律问题类型
├── 合同纠纷类(成立、效力、履行、违约、解除)
├── 侵权责任类(一般侵权、特殊侵权、产品责任)
├── 犯罪构成类(四要件/三阶层)
├── 行政行为类(合法性审查五要素)
└── 程序事项类(管辖、时效、主体资格)
步骤1.2:调取对应标准要素框架
- 优先使用法定构成要件
- 法定要件不明确时,参照司法解释
- 均无明确规定时,参照通说学理
步骤1.3:确认层级结构
- 一级要素:法定构成要件(必须全部覆盖)
- 二级要素:对一级要素的细化分解
- 三级要素:具体事实判断点(可选,视复杂度决定)
Phase 2:逐项提取与填充
步骤2.1:逐一对照要素框架,从原始材料提取
- 每个要素必须独立提取,不可跳过
- 直接引用原始材料中的关键语句
- 无法提取的要素标注为"待查证"
步骤2.2:为每个要素标注状态(✅/❌/⚠️/➖/🔶)
步骤2.3:为每个要素记录证据/依据来源
- 事实要素:标注来源于哪份材料的哪个部分
- 法律要素:标注对应的法条编号
Phase 3:三重完整性校验
第一重:框架完整性
→ 问:是否遗漏了标准框架中的任何一级要素?
→ 方法:将提取结果与标准框架逐一比对
第二重:事实覆盖度
→ 问:原始材料中是否有尚未被任何要素"消化"的重要事实?
→ 方法:重新通读原始材料,标记未被引用的事实片段
第三重:逻辑自洽性
→ 问:各要素之间是否存在逻辑矛盾?
→ 方法:检查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Phase 4:输出与交接
步骤4.1:按标准模板输出结构化要素清单
步骤4.2:附加完整性声明(通过/未通过三重校验)
步骤4.3:标注整体置信度
步骤4.4:列出待查证事项清单
步骤4.5:确认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 需要补充信息后再继续
常见领域要素框架
合同纠纷
| 一级要素 |
法源 |
二级要素 |
| 合同成立 |
民法典469 |
要约+承诺 |
| 合同生效 |
民法典502 |
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
| 合同履行 |
民法典509 |
按约定全面履行 |
| 违约责任 |
民法典577 |
不履行/不完全履行 |
侵权纠纷
| 一级要素 |
法源 |
二级要素 |
| 加害行为 |
民法典1165 |
行为违法性 |
| 损害事实 |
民法典1165 |
财产/人身损害 |
| 因果关系 |
民法典1165 |
相当因果关系 |
| 主观过错 |
民法典1165 |
故意/过失 |
输出格式
## 结构化要素清单
### 案件/问题
[简要描述]
### 要素框架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状态 | 证据/依据 | 备注 |
|---------|---------|------|---------|------|
| E-01 | 子要素1 | ✅ | 证据X | |
| E-01 | 子要素2 | ⚠️ | 待补充 | |
| E-02 | 子要素1 | ❌ | 证据Y | |
...
### 三重校验结果
- 框架完整性:[通过/未通过] — [说明]
- 事实覆盖度:[通过/未通过] — [说明]
- 逻辑自洽性:[通过/未通过] — [说明]
### 待查证事项
- [要素E-XX]:[缺失的关键信息] — [如何查证]
### 整体置信度:🟢高 / 🟡中 / 🔴低
### 下一阶段建议
[是否可以进入法律推理/法律适用/风险评估]
引用说明
本skill方法论来自 THUYRan/Legal-Skills-Chinese/structured-element-extraction,
THUYRan原版15000字,GCL精简至约200行,保留MECE原则和三重校验框架。